1.因犯罪受到过处罚的人员;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或者被撤销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等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级考试中,被查出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非2024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2024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如硕士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有服务年限要求且尚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须知
详见《2024年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报名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指南》)。
三、报名及付款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9时至2024年7月19日17时,报名网站为九江人事考试网()。报名分为网上报名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变更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九江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电子版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本次招聘采用诚信报名制,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认真核对岗位要求,如不符合岗位要求,请勿报名、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网上支付。已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进入支付页面进行支付。支付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支付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7:00。已支付的考生可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询支付是否成功。已完成支付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支付的,视为放弃报名。支付成功后,所报考岗位不可更改、取消。
(三)网上变更报名。《岗位计划》中录用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仅招收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变更至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收2人及以上,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不得变更报名。岗位减少、取消情况将于7月23日在九江教育网、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变更报名一次。网上变更报名时间为7月24日9:00-17:00。未变更报名人员可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变更报名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7月31日9:00至2024年8月3日9:00期间登录九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换届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8月3日,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考试范围具体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3.考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两门笔试科目连续考试,不间断。两门科目试卷装订在一起,考试开始前发放,每门科目答题纸分别发放。第一门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回第一门考试答题纸;第二门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回第二门考试答题纸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初公布,考生可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目最低及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笔试总成绩最高的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目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面试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将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招聘岗位不进行网上调整。
(二)资格审查
1.笔试后的资格审查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由各用人单位和教育部门负责。市教育局和相关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报送资格审查结果。
2、进入面试名单的应聘人员须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招聘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更换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退出造成的空缺岗位,一次性补缺招聘,按照空缺岗位数与补缺岗位数的对应比例补缺:空缺岗位数小于或等于4个的,按照1:2的比例补缺;空缺岗位数大于4个的,按照1:1.5的比例补缺。在所有未被选拔上岗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补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补缺。笔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将择优参加资格审查补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可同时择优参加资格审查。 补录评审通过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为补录面试人选。如因候选人自动退出或无人补录等原因,补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直接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内容与方式:面试采用现场授课答辩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授课80分,答辩20分。每人授课答辩时间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授课10分钟,答辩3分钟。
3.面试材料:
面试材料为九江市中等职业学校现行使用的面试材料(详见附件4),面试时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面试材料及任何辅助材料。
4. 面试分数要求:
面试当天候选人缺席或有违纪行为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为1:1的职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席或有违纪行为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空缺人数的职位,在确定最后一名入围候选人时,该职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面试组平均分或不低于面试组中已参加过入围其他职位考察的候选人的面试成绩最低分,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
所有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四舍五入。
6.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照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数,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若考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体检人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体格检查
1.体检具体事宜以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体检公告为准。
2.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印发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
3、体检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申请补考一次,因自动退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补录。
4、体检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 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招考单位和各级教育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联合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总成绩相同考生集中录取后招聘,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当地教育部门按照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三)宣传与就业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后,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九江教育网、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录用人员名单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全县、区内录用人员一律到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不予录用;对被举报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核实的,暂停录用,待问题核实、得出结论后,方可决定是否录用。
2、招聘后,如被招聘人员未能按时报到,或被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辞职,招聘单位可从应聘该岗位的未聘用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补录一次。补录材料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九江教育网、九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3.录用人员经用人单位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经考试选拔的在职在岗人员录用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其办理正式转岗手续,纳入与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同等管理。
4.对初次录用人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人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正式完成入职手续后,需在同一县区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以在同一县区内调动。
六、更换
招聘岗位全部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及时、公示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计划而产生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补录。
七、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公告范围和条件,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8.监督咨询电话
按照招聘职责,信访案件由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教育部门调查处理,查处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1、如您在网上报名、缴费、考试等方面有疑问,可致电技术咨询热线:0792-8580200、8580050。
(二)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科:0792-8226351
修水县:0792-7264533
永修县:0792-3227135
都昌县:0792-5231816
彭泽县:0792-7199299
(三)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纪委:0792-813356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委:0792-8558609
本公告由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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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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