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演职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传承发展吕剧艺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戏曲演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5年邹平市吕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邹平市吕剧团)公开招聘戏曲演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邹平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符合应聘条件应聘的,需经其工作单位和招录主管组织人事机关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按规定提交,逾期未能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邹平市吕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一楼团部办公室(广场西路89号文化中心西门)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包括:
1.《2025年邹平市吕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邹平市吕剧团)公开招聘戏曲演职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2张;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
6.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5年8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5年8月11日以前取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专业综合测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
专业综合测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oup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告。应聘人员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戏曲演员专业综合测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等。测试内容如下:
1.能够展示演员综合实力的吕剧戏曲生行片段表演(片段自选,伴奏自带(U盘存储),时间5—10分钟)。
2.吕剧戏曲基本功展示(自选,时间5—10分钟)。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考官现场打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根据艺术表演类特殊岗位对招聘人员专业水准的要求和用人单位选拔艺术表演类人员的用人标准,统一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并以重新专业综合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如本岗位所有考生考试成绩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核减该岗位此次招聘计划。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oup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426910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5年邹平市吕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邹平市吕剧团)公开招聘戏曲演职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邹平市吕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邹平市吕剧团)公开招聘戏曲演职员报名表.docx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