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短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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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细则》(国家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优秀毕业生中选拔紧缺高层次人才。 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两个考点。 共有94个招聘计划。 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调整至陕西师范大学考点。 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在烟台市教育局等网站公开发布。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2020届毕业生或2018年、2019年失业人员,普通全日制硕士学位(含)或以上。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0届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 非山东省内的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须经原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1978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

4、非“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民办大学及相关大学独立学院)2020年普通全日制硕士(含)及以上毕业生须获得校级二等(含)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或以上奖学金。

5、“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年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应聘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相应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含)以上。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除职位另有要求外,应聘者须出生于1983年11月13日(含)之后。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

5、应聘者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获得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专业与硕士学位相同或相近。 同类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烟台私立学校招聘,由资格审查组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历阶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同一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7、报考汉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

8、应聘英语教师职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9、不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以及以副学士学位晋升形式获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

10. 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所有其他资格。

报考者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二级A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除2020届应届毕业生外,还应另外提供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其他应聘者应于2019年11月13日前取得。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单位或岗位。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申请的人员不得申请。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不能凭已获得的学历来应聘工作(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招聘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登记。

1次。 拟参加东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选拔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18:00至11月19日12:00进行网上预报名; 拟在陕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拔的考生,请于11月13日报名。11月24日18:00至12:00可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法。 填写《报名表》(附件3),内容必须详细、完整,并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antaizhaopin2018@163.com。 邮箱名称为“考试中心+应聘职位+姓名”。 以其他形式材料报名无效。 “考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或陕西师范大学,“报考职位”须按照附件2规定的标准名称填写。报考者应真实、准确地填写全部报考信息。 申请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注册资格或者就业资格。 网上预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审查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11月21日9:00-17:00,地点将于11月19日前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陕西师范大学:11月26日9:00-14:00,地点将于11月25日前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将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复印件,核对无误后交回原件:

(一)报名表(提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三)学位及学历证书。 博士生还需提供硕士和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若难以提供上述证明原件的,只能提供复印件。

(四)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往届毕业生注册证明。

(五)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证书或英语水平证书(如申请职位需要)。

(7)如曾有用人单位的,须提交加盖用人单位印章的辞职证明; 如果您已签署雇佣协议,您必须提交由雇主盖章的终止证明。

(八)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出版物以及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等信息。

(九)非“双一流”院校毕业生,颁发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证书。

(10)如招聘职位要求“研究方向”(附件2“专业要求”栏专业后如有括号,括号内内容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学历成绩单复印件还必须提供专业研究。 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大学表明专业研究方向,可以作为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

(11)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免冠照片2张。

3、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必须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规定材料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核通过者将获得准考证并加入指定微信群。 资格后考试(含初试、面试、笔试)、岗位选拔、合同签订、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在微信群中发布。

(三)考试。 要求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公办师范生也可申请)的职位进行面试;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如果没有学士学位候选人,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申请。 其中,如果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将增加初审。 初试、面试、笔试均安排在进行资格现场审查的学校,一般在资格现场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

1.初步测试。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30人以上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也可直接进入面试。 初试通常是结构化面试,当申请者过多时,会采用笔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在60分以上者即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数根据岗位计划按1:5的比例确定,最多不超过30人。 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岗位计划5倍的,则以实际应聘人数为准。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数。 初试成绩并列的最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一起进入面试。 初步测试成绩不会纳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 如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请在3分钟内自行准备与岗位相关的展示内容。

(一)参加对象:组织初试职位初试合格者; 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获得准考证的。

(2)结果公布:待该职位全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结果。 得分达到60分(含)以上即可进入下一阶段。 应聘学历为研究生(含)以上人员进入岗位选聘流程。 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专家对面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进行重新面试烟台私立学校招聘,根据重新面试后的成绩确定进入岗位选拔的应聘人员。 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按照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数少于岗位计划三倍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录入; 同职位最后一个人的面试成绩也同样,一起进入笔试。

3、笔试。 申请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为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综合计算,各占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选拔顺序。 笔试结果及进入岗位选拔程序的候选人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公布。 笔试结果也将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同一职位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专家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重新面试,重新面试后按总成绩排序。 确定进入岗位选拔流程的人员。

(4)岗位选择。

1. 传道。 播放各直属学校的宣传片。 各直属学校如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2. 选择职位。 以职位为单位,按照该职位的考试成绩(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本科(含)以上职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或以上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 考生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所提供的职位状况依次选择职位。 在选岗前放弃的,可以推迟到下一个候选人; 招聘计划中仅选定一个职位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个候选人; 同一职位最后一位候选人后放弃的,可以进行替换,替换将推迟到下一位; 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予更换。 每位候选人只有一次选择职位的机会。

(五)检查并签字。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平等考察,以德才兼备为标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对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以及检查对象的资质进行审查。 被检查人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签订协议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注册证明原件。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检查组严格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控制。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未妥善处理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执行保安[2016]140号)。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为城镇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如果检查医师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作出判断的,申请人必须服从检查医师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试。 复查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相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承担。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未征得体检机构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试的,视为弃权。 不服从体检医师体检安排或者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及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宣传就业。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检查、体检未通过的,或者公示期间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因应聘者取消资格或弃权而造成的空缺,不再填补。

用人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未通过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设置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益性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人事总量控制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29号), 156)、新进入职业院校的人员(见就业计划表中学校名称后的标记)属于管制总人数。

4.其他

(一)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沟通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和微信群的相关通知。 因个人原因未能获取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就业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发现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真实、或面试作弊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会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团体、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具体招聘事宜请联系烟台市教育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为: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1861

烟台高级师范学校:0535-3460861

山东省烟台市第一中学:0535-6097001

山东省烟台市第二中学:0535-6699210、6699209

山东省烟台市第三中学:0535-6244653

山东省烟台市第四中学:0535-6812642

山东省莱山市第一中学:0535-6708039

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0535-4285667

牟平育英艺术中学:0535-4258393

烟台经济学校:0535-6862201

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0535-6202807、6866311

烟台城乡发展学校:0535-6014894

烟台工贸学校:0535-4611823

烟台特殊教育学校:0535-6230112

烟台市立幼儿园:0535-2101928

监督电话:0535-6896151

烟台市教育局网站:

本手册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招收高层次紧缺人才学科分布表

2、2019年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日程表

3. 登记表

烟台市教育局

2019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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