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根据规定,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岗位要求见附件1)。 本次招聘面向公益性一流金融机构。 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者须出生于1982年8月7日(含)之后。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定专业要求。 申请人学历证明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申请人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 在教育阶段已获得国家认可的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结合使用,并根据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进行申请。 从社会招募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住院医师培训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治疗。 中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一视同仁,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住院培训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需求研究并公布类似专业。
除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住院医师培训成绩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外,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住院医师培训成绩证书的除外获得国家(地区)外国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空缺”的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外国(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其他应聘岗位的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7日之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相应学位及相关证书。不能按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或《住院医师培训资格证书》的,予以辞退。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须经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申请。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还须征得所在院校同意。 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用人单位同意证明。 失业人员必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明或者表明失业的书面个人承诺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申请人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资格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中规定回避的职位。 在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公职的人员、按照失信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录用(聘用)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各级各类机构、被开除党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准申请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取得的学历来应聘。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只有特定人员才能应聘定向招聘职位。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我省2012年及以前招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聘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6年及以前选拔的“大学生志愿者” 2021年及之前为国家项目、地方项目和“服务西部计划”山东项目等基层项目服务的项目人员,以及从外省选拔参加“学院”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山东学生《2021年及以前西部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者服务满两年,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并通过基层项目人员在职期间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按照优惠政策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申请定向招聘岗位的,还必须符合岗位招聘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的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后,可以申请相应学历要求的职位。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岗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报考高等学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等领域符合条件的职位。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通知》(教研部[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通知》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部函[2019]1号)规定,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统一下发招生计划国家实行与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相同。 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并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注册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 注册
招聘岗位分为A类免笔试、医学类B类、药学类C类、检测类D类、中医类E类、护理类F类等。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同时。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文件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核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登记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2023年8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12日11:00;
付款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自己符合所应聘职位的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如果您需要对岗位要求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资历、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咨询,可以拨打岗位要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申请人登录指定的注册网站,首次登录时先注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注册,我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状态”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帽全脸照片(照片尺寸为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 。 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且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填写申请信息,则最后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填写的信息。 注册资格一经用人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8月11日16:00,报名系统将自动禁止申请人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莱山区卫生局将安排专人负责在指定挂号时间内(无节假日)检查网上挂号情况。 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2小时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在线反馈。 初步审查结果。 根据申请人网上填写的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拒绝;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 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 并归还招聘人员进行补充。 网上挂号期间,莱山区卫生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修改)申请信息后2小时、8月12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申请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者,审核部门将保留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核时参考。 申请人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8月12日15:00前到指定报名时段电话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对报名初审结果无异议。初步审查结果。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取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及时查看资格预审结果。 如有疑问,请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支付:网上初审通过者须于2023年8月7日11:00至2023年8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陆发改革[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40元。 医疗类B类、药学类C类、检测类D类、中药类E类、护理类F类网上缴费成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医疗类报名登记表》。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具体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您申请的是无需笔试的A职位,并通过网上初审,则无需网上支付。 考试费用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低保家庭人员、享受扶贫政策的人员以及防贫监测帮扶对象,须于2023年8月7日11时至2023年8月7日16时之间完成网上初审。 2023年8月13日,8月13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在线支付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免费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考试费用。
具体要求:符合免考试资格者,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lsqwjjdjb@163.com。 邮件主题必须为:“笔试减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需寄送的材料包括:
低保户内人员必须持有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者低保证明; 享受扶贫政策和反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人员,必须有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低保证明; 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个人身份证(正面和背面)。
邮件必须在8月13日16:00之前发送,以邮件地址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 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您在工作时间内尽快拨打0535-6719345确认收到邮件。 笔试费用豁免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报告。 低保家庭人员、享受扶贫政策人员、扶贫监测帮扶对象等进入面试范围的,在面试期间提出申请,免交面试费和考试费。 ——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该职位最终应聘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聘职位数3倍的,如计划招聘1人,则取消招聘计划; 拟招聘2人(含)以上的,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 取消核减针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护理B岗位的计划,将与招聘单位一起调整为护理A岗位。 对于招聘计划中取消的职位,原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办理退款手续。 该申请只能重新申请一次。 对个人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录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申请比例。
3、资格审查
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的候选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前,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与近期报名同车牌上亲笔签名的《报考事业单位》《员工廉洁承诺书》及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学生籍贯证明(国家项目和山东地方项目均需提供)外,还须提供所在县学院上述组织部门出具的学生村官考核材料; 参加“三扶一扶”计划项目的,须提交山东省“三扶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招聘通知书》以及县级以上组织和省政府的考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志愿服务证书》及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 已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不享受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已在职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函,方可报考。
(二)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已聘用或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协议毕业生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申请的函件或者解除合同函。
非派遣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 失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明或表明失业的书面个人承诺书。
其他应聘者须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明、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函(格式见说明书附件2)。 实行集体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均须加盖印章; 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应当加盖人事代理机构印章; 公办中小学教师须加盖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等。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材料以及按时完成工作的能力。 个人书面承诺获得海外(海外)学位认证]。 登记时已有工作场所但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证明。
若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
申请该职位的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如申请,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申请同意书须按附件2格式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因故不能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考试资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因笔试缺席或取消资格而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 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除A类职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不需要笔试外,其他职位的招聘考试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直接面试职位
1. 初步测试
申请A类岗位无需笔试的,报考人数不足报考人数5(含)倍的,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面试; 报考人数超过报考人数5倍(含)的,原则上先进行初步面试。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以直接进入面试流程。
初试通常为结构化面试,当应聘者人数较多时,会采用笔试。 初试结果公布后,结构化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或达到笔试合格线者,按1: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阶段。 5.根据工作计划; 如果进入面试阶段的人数少于岗位计划的5倍,则以真实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初试成绩并列的最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将一起进入面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补聘。
初步测试成绩不会纳入面试。
受访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者,须按照鲁发费费[2022]55号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享受笔试费用免征待遇的,经个人申请,可免交面试考试费。 。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将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和实操等方式进行。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质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其他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最终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不参加笔试的A类岗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内同一岗位应聘者中出现总成绩相同,影响录用的,将组织专家对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进行重新面试,进入招聘范围的应聘者复试和体检根据复试后的总成绩确定。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职位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医学B类、药学C类、化验D类、中医E类、护理F类岗位笔试均取一科。 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公共知识和基础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医疗、药学、检验检测、中医、护理五类。 笔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将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进入资格现场审查范围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果最后两名进入现场资格评审区的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一起进入现场资格评审区。 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 不符合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收到面试通知的,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受访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者,须按照鲁发费费[2022]55号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享受笔试费用免征待遇的,经个人申请,可免交面试考试费。 。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将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和实操等方式进行。 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质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其他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并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烟台法律服务所招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内同一职位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录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专家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为准。 成绩排名决定谁进入检查、体检范围。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5、检查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确定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考察、考核。
检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成立检查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检查工作。 检查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主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和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况、与招聘岗位匹配程度等条件,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被检查人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检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报检工作的行为,干扰或者影响报检单位客观、公正的报检结论的,予以拒绝录用;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拒绝录用。 其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五年。 检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检查对象,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检查组严格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控制。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录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部印发)和社会保障)。 〔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享受体检费用减免的由招录单位承担。 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如果检查医师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作出判断的,申请人必须服从检查医师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天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可以在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名。 复查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审费用由申请复审的当事人承担。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复试。 未征得体检机构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试的,视为弃权。 申请人不遵守主考官的体检安排,或者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可能影响就业的疾病、病史的,将被拒绝录用。 对有请他人代为体检、更换实验室样本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限期5年。
考察、体检合格者将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检查、体检未通过的,或者公示期间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拟聘人员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前因取消资格或弃权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填补。
六、招聘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应当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规定报招聘机关备案。人事管理权限。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烟台法律服务所招聘,招录机关发给《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调动、派遣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 受聘后最短服务年限为五年。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7. 其他
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和应聘须知等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顺畅、有效。 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的规定。 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期间,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相关信息将在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发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也不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本手册由莱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535-6710081,注册审核热线:0535-6719345,监督热线:0535-6891730。
报名网站、招聘启事、招聘信息公告网站: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附件1: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清单
附件2:《用人单位同意申请函》(格式)
烟台市莱山区卫生局
2023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