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押风波:四川重庆跨省追车事件引发10万元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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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马家豪实习生王秋婷

租来的车还能作为抵押吗?近日,四川、重庆两地发生一起“先租后押”案件,引发跨省“追车”事件。一名典当公司员工深夜从四川达州跨省“潜入”重庆巴南区一处停车场。当他打算开车离开时,不小心把车开下山坡,造成车辆和停车场设施损坏。他面临着10万元的赔偿。

事发后,停车场工作人员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涉事司机也被警方带回调查。但警方经过详细调查后,建议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此事。

一系列匪夷所思的操作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谜团?

一大早就潜入停车场

被迫开车下山

据停车场工作人员回忆,1月3日凌晨1点左右,他听到停车场有动静。他刚从床上爬起来,就发现一辆汽车冲破了围栏,冲了出去。当他赶过去查看时,车辆已经冲下停车场旁边的山坡。

租辆奔驰__把奔驰租给租车公司

当万顺典当公司的刘先生准备开走自己的奔驰商务车时,却冲破了停车场的护栏。

对于这起事故,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司机刘先生。他说:“车子冲下山坡时,被几棵大树卡住了,只是车子变形了,我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只是受伤了,有一些皮肤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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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商用车冲下山坡后被树困住

刘先生称,自己不是“偷车贼”,而是四川达州万顺典当公司的员工。他连夜从达州来到重庆,在停车场开车,也是有原因的。

事情要追溯到1月2日晚上,刘先生和两名同事开车从达州来到重庆巴南的一个停车场。他们发现停车场停着一辆奔驰商务车。

“凌晨2点左右,当我来到停车场时,发现门被反锁了。然后我发现栅栏旁边有一个洞,就钻进去开走了。当我把车开到停车场时,我发现车门被锁住了。”一进门,我发现有栅栏,刚有人出来,我惊慌失措,开车下了山坡。”

刘先生为什么要冒着成为“偷车贼”的风险,深夜开车呢?与刘先生同行的同事肖先生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2024年2月7日,四川刘女士以资金周转为由,将一辆奔驰商务车抵押给万顺典当公司,获得抵押贷款7.5万元。抵押期间,该辆奔驰商务车及其行驶证、车钥匙均由当押公司保管,该车还停放在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文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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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与万顺典当公司签订的合同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员工突然发现奔驰车失踪,检查监控系统后发现,半夜有两人用皮卡车将奔驰商务车拖走”。肖先生说,那是一份《临时车辆收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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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金融租赁公司留下的《通知》

通知称,刘女士与民生金融租赁公司签订了合同。由于刘女士未按约定缴纳相应费用,民生金融租赁将暂时收回“抵押物”,即奔驰商务车。

面对突如其来的通知和“失踪”的奔驰商务车,整个万顺典当公司顿时“炸了”。所有人都觉得这难以置信。明明他们公司已经和刘女士签订了抵押合同,怎么可能车辆说运就运走,而且是偷偷摸摸的。

因此,万顺典当公司决定追回奔驰商务车。通过追踪车辆的GPS定位,员工发现奔驰商务车已被拖至200多公里外的重庆巴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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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GPS定位,刘先生发现奔驰商务车开往重庆巴南区。

获得具体位置后,刘某、肖某和另一名员工于今年1月2日晚驾车前往巴南某停车场,准备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取车。于是,就出现了上述的一幕。

跑遍四川、重庆

这辆奔驰应该属于谁呢?

在万顺典当公司“满腹委屈”说明情况后,记者联系了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工作人员查明,刘女士确实向该公司“租用了一辆奔驰商务车”。不过,刘女士打算通过“先租后买”的方式购买这辆奔驰商务车。

合同签订时,双方在达州市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登记。让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没想到的是,刘女士​​在付完首付和几个月的房租后就不再付款了。

在未收到月租的情况下,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收回了车辆,于是找人将奔驰商务车从四川达州拖至重庆巴南一处停车场。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问题的症结终于找到了。这就是刘女士先“以租代购”,再将汽车抵押的“神术”。这让万顺典当公司和民生金融租赁公司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上演”了一出戏。互相“偷车”的闹剧。

据民生金融租赁公司介绍,这辆奔驰商务车的所有权并不属于刘女士,而是属于他们。目前造成的车辆和停车设施损坏,是由于万顺典当公司行为不当和停车场管理疏忽造成的。

同时,停车场也向典当公司索赔。车辆修理费用加上其他设施损坏赔偿费用约为10万元。

对于赔偿问题,万顺典当公司刘先生表示,“在合理范围内我可以接受赔偿,但关于这辆奔驰车的归属问题,我还是希望尽快联系刘女士确认。”如果她不出面,我们就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但当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停车场、万顺典当公司三方发生激烈争执时,整件事的关键人物——刘女士却失踪了。记者还尝试通过几份合同中留下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但拨打始终显示号码为空。

律师:先租车再抵押是违法的

不要轻易利用漏洞

对于这起颇为离奇的纠纷,重庆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明勤表示,如果委托人刘女士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向民生金融租赁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这样的交易是法律上称为“融资租赁”,这一步是合法的。

“作为承租人,刘女士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汽车,如果不支付车辆租金,她并不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其所有权仍掌握在民生金融租赁公司手中公司。”尹明勤表示,在没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情况下,刘女士不能再次抵押车辆。 “万顺典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疏忽,没有仔细核实车辆的权属和车辆登记证。”

尹明钦解释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车辆抵押,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租车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汽车租赁公司的损失。如果承租人无法按照承诺归还车辆或者再次办理抵押贷款,“也可能被依法认定为非法占有,可能涉嫌诈骗、合同诈骗,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尹明勤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抵押贷款业务之前,一定要对抵押贷款的权属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包括抵押贷款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确保抵押贷款不存在权利缺陷。同时,接受抵押物的企业还应确保抵押业务合法合规,充分了解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环节,避免因法律漏洞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