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夜晚,中国篮球协会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篮球协会对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杭州赛区以及该俱乐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书》。以下是该决定书的全部内容:
各CBA俱乐部、赛区:
2025年5月17日,在2024-2025赛季CBA联赛季后赛总决赛的第507场比赛中,浙江广厦雄狮俱乐部旗下的方兴渡篮球队(以下简称“浙江方兴渡队”)与北京首钢霹雳鸭俱乐部北汽篮球队(以下简称“北京北汽队”)的较量中,观众席上屡次发生大规模的言语攻击、对当值裁判员及客队球员的辱骂;在比赛第四节还剩4分12秒之际,浙江广厦俱乐部的投资人楼明以及部分随队人员来到记录台前,对比赛判罚提出质疑,此举干扰了记录台的正常工作;而比赛终了时,浙江方兴渡队的17号球员孙铭徽竟然用脚踢起比赛用球。此外,在比赛落幕之后,浙江方兴渡队的随队观赛人员石某某,在球队离场通道处,与北京北汽队的随队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并且涉及了对对方人员的击打行为。
该行为违背了《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CBA联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考虑到该行为发生在总决赛期间,且在半决赛和总决赛的会议中,管理部门多次重申了比赛的风气和纪律,因此,根据《准则》的规定,并鉴于情节严重,决定给予从重处罚,以维护联赛的纪律性。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依据《纪律准则》第七章第七十五条及第一章第十七条的相关条款,杭州赛区被剥夺了2024-2025赛季CBA联赛优秀赛区评选的资格,同时浙江广厦俱乐部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用以减少其联赛经费;另外,根据《纪律准则》第七章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浙江广厦俱乐部还需额外缴纳人民币10万元的联赛经费罚款,两项罚款总计达人民币12万元。
依据《纪律准则》第四章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浙江广厦俱乐部投资人楼明受到的处罚包括停赛两场以及缴纳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具体而言,停赛场次包括2025年5月20日进行的总决赛第508场,以及本赛季浙江方兴渡队的一场比赛。若楼明在本赛季内尚有未完成的停赛场次,则将顺延至下赛季常规赛进行执行。
依据《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浙江方兴渡队的17号球员孙铭徽实施了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处罚。
浙江方兴渡队的随队观赛人员石某某,在比赛中对北京北汽队的随队人员进行了击打,这一事件已经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公安机关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认定,并在处理完毕后,CBA公司将根据联赛的相关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CBA联赛本赛季的总决赛已步入尾声,公司方面特别强调,各参赛队伍需不断强化对球员及教练团队的管理与培训,同时也要妥善处理观赛秩序,合力保障联赛的整体形象和举办地的良好声誉。同时,对即将举行的总决赛后续赛事的举办地北京首钢以及浙江杭州赛区进行提示,若未来发生类似程度严重的秩序紊乱事件,将面临空场比赛的惩罚(若本赛季的处罚未得到实施,则将延续至下赛季常规赛进行执行)。
特此函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