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法学理论与实践融合新路径,盈科烟台律所促校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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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深度融合新路径

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烟台律所”)始终将强化自身品牌影响力与律师团队的理论素养放在首位,致力于提高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化程度。为此,该所积极致力于解决法学理论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并着力培育高水平法律人才。在此过程中,盈科烟台律所高度重视与烟台高校的交流合作,努力打破形式化的交流模式,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院校与律所的深度融合发展。脚踏实地,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正逐步摸索并形成了一条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的创新途径。

(一)

集人集智,高校法学专家赋能律所发展

YINGKE

自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设立以来,便对高素养人才的吸纳与培养给予了极大重视,目前汇聚了众多来自高等学府的法学博士及教授,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团队。在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兼职的高校教师共计11位,他们分别来自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商学院、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以及烟台理工学院。在这11位教师中,有3位是教授,5位是副教授,还有3位是讲师;其中,有7位拥有博士学位。

2021年12月,盈科烟台律所经过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审议,获得了通过,并向盈科总部进行了汇报,随后得到了总部的批准。据此,盈科烟台律所法治政府研究中心暨博士教授工作站正式成立。该中心汇聚了律所、高校以及社会等多方资源,致力于构建一个高水平的本地社会智库。其核心任务是服务于法治政府的建设,以高标准、高规格和高效率为原则,积极开展政府法律服务的提供和学术研究工作。

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法治政府研究中心会定期举办研讨活动、学术讨论会以及内部培训课程,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以及各类专家学者参与;此外,为了满足律所业务发展的需求,中心还会推动学术交流、进行调查研究,以促进律所各项业务的进步。该律师事务所于公共区域设立了形象展示区,主要呈现了中心博士及教授的个人风貌与工作进展,同时,依据盈科总部针对博士人才引进的奖励政策,为该中心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了相应的资金保障。

盈科烟台律所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及博士教授工作站的成员、山东工商学院副教授李升元认为,高校教师通过律所这一平台进行法律实务工作,效率更为显著。他们可以与律所内的其他杰出律师携手合作,组成团队提供法律服务,不仅拓宽了服务领域,也提升了服务质量。更重要的是,这为更多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实践推动法治发展的契机,同时,在法律实务的实践中,他们还能发现新的理论研究切入点,从而提炼和升华法学理论。

(二)

双向交流,在深度链接中取长补短

YINGKE

盈科烟台律所汇集了众多高校博士和教授的智力资源,在提高法律服务整体质量的过程中,亦重视与各方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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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盈科律师事务所携手鲁东大学共同启动了盈科法学院的创建工作。这所法学院,作为全国首家以律所命名的高等法律学府,为学校与律所的深度结合开辟了一条值得参考的新路径。在这样的紧密合作中,双方相互渗透,优势得以互相补充,实现了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正因为与鲁东大学共建盈科法学院的契机烟台普法考试网,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梅向荣主任每年都会来到烟台,与当地高校的教授们进行座谈与交流,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盈科烟台律所与烟台高校之间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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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作为盈科烟台律所的党支部书记和执行主任,同时身兼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理事会理事及副院长之职,这使得他得以深入洞察法学院、法学生以及法学教育的实际需求,精确找到产教融合的契合点,从而推动双方实现互利共赢。此外,盈科烟台律所的管委会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张绍飞,还担任鲁东大学行政法研究所的研究员以及盈科法学院的实践教学导师。律所作为人才市场的需求方,参与到高校法学人才的培养过程中,通过供需对接,能够有效补充法学教育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的不足之处。

盈科烟台律所的高级合伙人赵冲、于虎、刘光锐、杨新祥、王靖喆、纪文军、张有科、刘晓、周一鸿、李成斌、刘岩等,他们均担任了高校法学院的客座教授。他们为法学生带来了充满活力的实践课程,让学生们深刻体验到了法律实务的吸引力,从而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不仅鼓励律师们踊跃参与由法学院主导的地方立法工作,还为他们提供了提出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和观点的机会。在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为山东省法学院模拟法庭比赛做准备时,盈科烟台律所的杨新祥律师亲自率领团队投入比赛,他们凭借丰富的司法实践,为参赛学生提供了精确且高效的辅导,从而帮助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的学子们赢得了山东省模拟法庭比赛的冠军。

目前,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正在从全国一万多名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中严格挑选,力求选出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律师,旨在聘请他们作为学院的骨干力量,这样既能有效提升法学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又能向他们描绘出光明的法律职业蓝图。

每年,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均向驻烟多所高校的法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岗位,同时依据博士教授们的推荐,选拔并吸纳优秀毕业生加入律所工作,从而有效促进法学生向高水平的法律专业人才转变。

(三)

臻于至善,让融合于细微处生根发芽

YI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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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不仅让律师们有机会深入高校和课堂,推动产学研的紧密结合,而且主动邀请博士和教授们加入律所,从而丰富律师团队的知识体系,并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已成功邀请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执行院长孙明,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李升元,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教授李传桐,山东工商学院教授俞国方,以及鲁东大学文学院副教授贾小瑞等多位专家学者,分别至律所进行专题讲座。这些讲座旨在提高律所青年律师在法治理念、经济观念、工匠态度以及文学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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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务的发展需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计划在下阶段引入约20名法学博士及教授,同时亦将聘请一些非法学背景、非兼职律师身份的博士教授担任顾问,以此构建一个旨在持续提高律师团队整体素质的长期机制。

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进行创新。为了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深入融合,以实现更深层次的互利共赢,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将秉持真诚的态度,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改进博士教授工作站服务的规定,确保学校与律师事务所的紧密合作在细节中得以扎根生长,最终结出硕果。

各高校兼职律师享有高级合伙人级别的待遇;特别设立博士教授工作室,提供完备的办公条件,满足其工作需求;依据专业领域,将博士教授分配至律所不同法律事务部门,日常工作以部门为单位,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业务收入和理论水平的共同提高;对每位博士教授进行角色定位,资历深、经验足的担任部门负责人,缺乏实践经验的则由部门重点培养,强化实务学习和实践锻炼;建立博士教授参与律所管理和重大决策咨询的制度,涵盖实习人员培养与评估、校所合作发展、品牌建设、定期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列席律所管委会及高级合伙人会议等;博士教授协助律所选派优秀律师到高校担任客座教授和实践导师,将实践经验融入教学。

持续前行,不懈努力。党建工作为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使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与高等学府的深度合作,无疑将推动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文化建设迈向更深层次。

附:

盈科烟台律所现有高校博士教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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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伟 明

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矫正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和中国犯罪学学会的理事;2019年荣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020年,由山东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授予其“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的荣誉称号,同年,被烟台大学授予“教学名师”的称号,2021年,又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的荣誉。撰写了专著《死缓制度的现代意义》与《从立法法律关系的角度探讨交通安全刑法的规范》,还发表了《犯罪层级设计研究》、《倡导刑罚本位观念》、《探讨定罪免刑条款对刑法界限的剖析》等30余篇学术论文;同时,担任了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项目等多项课题的主持人并圆满完成。

杨 曙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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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之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研究生导师;同时担任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以及盈科国际律师学院的客座教授;是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的理事,山东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首届山东省法律专家库成员,烟台政法智库的一员;此外,还担任烟台市公安局的法律顾问,烟台市人大办案质量监督检查的专家,烟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委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烟台市信访局的听证员,以及烟台市普法讲师团的成员。担任九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主导,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机构的项目,同时主持了五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如省研究生课程(行政法学)项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超过五十篇论文,其中不少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权威媒体全文转载或摘录;此外,出版了三部专著,主编了一部教材,并参与编写了多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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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晓 玲

山东工商学院的教授,同时也是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曾担任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现任烟台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其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民商法领域,成功领导了1项国家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此外,他还出版了4部学术专著,并发表了30多篇学术论文。在教学方面,他先后获得了6次校级教学效果一等奖,同时,他还荣膺山东工商学院“十佳青年教师”及“优秀妇女标兵”的荣誉称号。

李 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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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担任副教授,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行政法学博士头衔在身,山东工商学院地方立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服务中心执掌主任一职,曾荣获“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山东工商学院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撰写了《中国行政法学导论》和《公民意识教育:法治实践的附加价值研究》两部专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一部。同时,参与了《行政规划法律规制研究》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规制研究》等项目的探究,发表了20多篇学术论文。我的主要研究方向集中在行政法学和公民意识教育领域。自2012年起,我受聘成为山东省司法厅在政府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的专家,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顾问,烟台市委、市政府的法律顾问,烟台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委员,滨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以及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福山区、莱阳市、招远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法律顾问。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地方立法、政府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包括行政监管)以及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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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艳 霞

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担任副教授,同时兼任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并负责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刑事法教研中心的工作。在《法学》、《法律科学》等国内知名学术期刊上,陆续发表了《我国刑事速裁程序试点的反思与重构》等超过40篇学术论文,同时出版了三部专著;此外,还负责了《我国艾滋病防治中典型权利冲突的化解机制研究》等四个省部级科研项目,并获得了超过十项厅局级奖项。

曹 钊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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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担任副教授,同时在北京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兼职,身为山东省创新创业导师库的专家,曾历任烟台理工学院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以及党总支书记等要职。荣获首届山东省省级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微课教学竞赛三等奖,取得第一届山东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并被评选为2018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镜头中的三下乡”项目的优秀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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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红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的副教授,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学历;荣获“烟台市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荣誉,自2008年起,连续多年被授予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2019年,我作为第一作者出版了学术专著《中美农业支持政策体系比较》,并发表了《山东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新闻媒体报道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建议》以及《在烟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问题分析》等多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此外烟台普法考试网,我还主持并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业支持法律制度研究》、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山东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烟台市社会科学项目《在烟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问题研究》以及《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及法律保障措施》等多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单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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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担任讲师,此前曾任职于烟台理工学院教务部副部长、文法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在意大利特伦托大学法学院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2021年12月,荣获山东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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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大 林

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担任院长助理,同时兼任法理与宪法行政法教研室的主任,以及行政法治研究所的执行主任。在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他担任兼职律师一职。此外,他还是烟台市法学会的理事,中国法学会的会员。在烟台市人大,他是办案质量评审专家库的成员。同时,他还担任烟台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的秘书长。成功取得司法部等省级研究课题两项,山东省法学会等厅级研究课题三项,发表学术论文超过十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论文有八篇,并出版专著一部;自2019年起,投身烟台市立法工作,就超过十部地方性法规提出了改进意见。

刘 道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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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担任讲师,同时身为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持有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并担任烟台慈善总会法律援助义工服务队的负责人。撰写了若干篇专业论文,参与编写了三部学术著作,其作品在《甘肃社会科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西部法学评论》等知名期刊上发表了多篇专业论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包括《例外如何侵蚀规则——以过失产品责任为例探讨卡多佐的“法官立法”理念》、《简析美国现实主义法律思想的崛起》、《本杰明·卡多佐与美国侵权法现代化进程的关系》以及《探讨美国企业工会选举的法律保障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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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晶

烟台理工学院的一名教师,同时也是北京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拥有安徽大学的硕士学位,并且是一名中共党员。自2017年8月起加入烟台理工学院,他在校期间负责讲授民事诉讼法课程,并参与学校法律事务部的相关工作。到了2019年10月,他成功获得了律师执业资格,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事务。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赵立 张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