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 应届生拒offer被HR威胁封杀?求职纠纷背后凸显法律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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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陈柯旭 实习生 任姝瑾

接受offer是“知恩”,拒绝则成“背叛”?

最近招人,潇湘晨报披露,南京地区一名应届毕业生因拒绝一家公司的录用邀请,被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以“缺乏合同意识”为借口进行威胁,并威胁要在行业内对其进行封杀,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表面上看招人,这似乎只是一起求职争议,但实质上却揭示了招聘方对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权力的不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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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潇湘晨报)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在合同尚未签署的情况下,所谓的offer仅仅是一种“邀请”,并非是卖身契。企业向求职者发出offer,等同于是在发出邀请,而求职者如果拒绝,则意味着他们没有接受这个邀请,双方实际上并未形成任何契约关系。应届生因为考虑到薪资发放延迟、通勤距离较远等因素而拒绝offer,这在求职过程中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然而,HR却将“失信”的帽子强加于人,这不仅是对法律概念的误用,同时也暴露出了他们在专业素养方面的不足。

人力资源部门发出警告,声称要对触及法律底线的个人实施“封杀”。如果人力资源部门真的在行业内散播求职者“不诚信”的言论,这不仅仅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更是对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权利的严重践踏。一些企业企图通过建立“黑名单”来操纵求职者,其本质是将招聘权转变为职场欺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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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本来就是双向奔赴,怎么成了权力恐吓?

企业若将拒绝工作邀请视为一种侮辱,甚至采取“封杀”手段进行威胁,那么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求职者的自尊,还有就业市场的公平基石。企业应当尊重法律的规定,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应牢记:真正的合同精神源于尊重而非恐吓。若对此类行为听之任之,不仅会冷却求职者的热情,更会削弱社会对公平就业环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