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烟台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通告如下:
1.莱山区永杰摩托车配件经销部销售的型号TDT02310Z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其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2.莱山区茂盛摩托车行销售的型号为TDT2962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其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3.莱山区永晓电瓶车经销部销售的型号为TDT236-1Z的吉祥狮牌电动自行车,其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4.烟台市莱山区华城车行销售的型号TDT553Z的绿佳牌电动自行车,其车速限值、导线布线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
5.烟台市牟平区鸿润摩托车配件中心销售的型号为TDT080Z的国威牌电动自行车,其车速限值、尺寸限值、反射器、防碰擦、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6.牟平区宏翔车行销售的型号为TDT035Z的永久牌电动自行车,其车速限值、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7.烟台市牟平区悦华自行车商行销售的型号TDT5980Z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其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8.牟平区美德隆电动车商行销售的型号为TDT008Z的鸿禧牌电动自行车,其导线布线安装、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国家标准。
9.烟台开发区九洲自行车大全销售的型号为TDT002Z、TDT791Z的小鸟牌电动自行车,其脚踏骑行能力不符合国家标准。
10.莱山区福达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型号为TDT1495Z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其反射器、脚踏骑行能力不符合国家标准。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24)即将实施。选购时需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具有清晰完整的3C认证标志,核对产品铭牌、合格证与车辆实际参数的一致性,确保电池型号、电压、容量等关键信息与合格证标注内容完全相符。切勿购买“车电分离”等与合格证信息不符的产品。切勿选购、使用商家私自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更不能私自改装,避免因产品安全性能不达标从而引发事故的风险。要妥善留存消费凭证,购车后及时索取发票、合格证等资料,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