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27名工作人员

admi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条例[2022]2号)等规定,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将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要求;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和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就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

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只有特定人员才能应聘定向招聘职位。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2012年以前我省招收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收的“三拥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拔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国家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山东项目人员2022年前外省选拔的,服务年限2年以上(服务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并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并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并受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申请芝罘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限于以下人员:年龄4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连续工作五年,业绩突出,实际表现突出,受到群众认可,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经区委组织部评定为在职人员。服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退役大学生军人”招募岗位限于下列人员:烟台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军人【入伍时已获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副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请者,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按期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休后学历(学位)以上]; 符合政府强制安置工作条件未服完现役(退伍、降级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及以上警告并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退役军人或按照定向考试(招聘)优惠政策录用的单位工作人员及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除外; 有关政策由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请上述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必须符合岗位招聘要求。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岗位。 香港、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取得大陆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岗位。

工作年限按满年、满月累积,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2、招聘岗位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参见《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附件1)。

3、报名、初审、缴费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同时进行。 每个人只能担任一个职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申请人应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申请人可在招聘机构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最后一条信息自动替代前一条信息。 申请一经招聘机关批准,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024年1月23日16:00后,招聘机关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应聘其他职位,也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文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质,请通过附件1查看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后,恕不退款。 缴费成功者于2024年3月5日9:00至2024年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陆发改发[2022]55号文件规定,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费每科每人40元。 申请人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减费手续。 具体要求见本手册附录2。

报名完成后,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的,拟招聘1人的,招聘岗位将被取消; 若拟招聘两人以上,则按照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减少和取消招聘计划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被取消招聘职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申请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申请变更只能进行一次。 申请人自愿放弃变更申请或者因无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而无法变更申请的,考试机构将退还笔试费用。 付款成功后,请应聘者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沟通畅通。

取消核减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退役大学生战士”的计划,可调整为招聘单位(部门)其他招聘岗位。 对个人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录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申请比例。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的最终依据。 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的候选人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如果最后两名进入现场资格评审区的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一起进入现场资格评审区。 笔试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测试结果公布。 现场资质审核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见本手册附件2,具体以资质审核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申请书必须按照附件3的格式提供。如因故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的,也可以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不符合考试资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因笔试弃权或取消资格而出现的面试官空缺,经招聘机关批准,可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综合笔试仅考一科,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现行政治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省情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来计算考生的成绩。 为保证新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机关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审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处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9:00-11:30

(二)面试

受访者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者,须按照鲁发费费[2022]55号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70元。享受笔试费用免征待遇的,经个人申请,可免交面试考试费。 。

面试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情况下,按照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若笔试通过人数尚有空缺,则取消招聘;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烟台学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并为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应聘人员。 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补考。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5、检查和体检

招聘机关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 招聘机关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体检工作。 检查和体检的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等额组织。

检查可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以及是否存在应当避免的情形,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 招聘主管部门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检查情况作出检查结论。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检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报检工作的行为,干扰或者影响报检单位客观、公正的报检结论的,予以拒绝录用;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予以拒绝录用。 其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请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五年。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检查组严格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控制。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未妥善处理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享受体检费用减免的由招录单位承担。 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如果检查医师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作出判断的,申请人必须服从检查医师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招聘机关将组织复试。 复查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只能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承担。 必要时,招聘机关可以要求复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不遵守主考官的体检安排,或者体检时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可能影响就业的疾病、病史的,将被拒绝录用。 对有请他人代为体检、更换实验室样本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限期5年。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同等填补。

六、公告及招募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候选人烟台学校招聘,将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公告发布后,不再更换。 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招聘机关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考人员汇总表》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登记表》,按管理机关报录用机关备案手续。 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影响就业的,将不予录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机关发给《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7. 其他

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和应聘须知等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沟通顺畅、有效。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考考试,后果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的规定。 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籍,也不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课程。

本次招聘发布的宣传册、职位等信息中的“上”“下”“前”“后”字样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招聘信息公告网站:芝罘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