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
一、借款人范围
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登记失业的城镇常住人口、已创业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居民)、就业困难人员、复员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人员)、淘汰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网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个体户、乡镇事业单位离岗或在岗创业的合格专业技术人员、香港青年创业者、澳门、台湾、山东、符合条件的返乡企业家、开发区纳入村房公司管理的无地居民。
2、贷款金额及贴息标准
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创业者、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举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合伙、组织联营,其合伙人和组织成员符合借款人条件的,贷款将根据每个创业企业的金额而定。 合伙人不超过(含)3人,最高可申请贷款60万元。 2021年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其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贴息。 村居所公司管理的失地居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四年,第三年、第四年贴息50%。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2022年6月2日起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总次数不得超过3次,利息每次折扣期限不得超过3年。
3.贷款申请材料
(一)资质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人员类别证明文件:
(一)退役军人复员转业,须提供《军队干部独立从业证明》、《转业证明》或者《退役证明》;
(二)刑满释放人员应当提供《释放证明》、《假释证明》或者《刑满释放通知书》;
(3)大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4)在校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
(五)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必须提供户口簿;
(六)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
(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核发的精准身份证;
(八)省级职称申报和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意见;
(九)开发区由村居所公司管理的失地居民,应提供《开发区失地居民确认函》;
(十)其他人员类别的证明材料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查询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二)担保公司、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两份;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表》两份;
3、户口簿复印件2份(概况+索引+本人+配偶);
4、申请人有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夫妻及担保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6、房产抵押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担保时,担保人须提供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复印件两份;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及最近一年的银行流水单。
4. 流程
1、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可凭相关信息到创业所在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浮来山地区可到相应社区服务中心); 也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在公安局网上服务大厅创业担保贷款页面申请。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信息齐全、符合条件的,及时确认借款人资格烟台创业贷款,出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查表》。
3、担保机构审核及银行放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提出担保及贷款申请。 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创业项目的相关信息和信用状况。 、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查。 原则上烟台创业贷款,对审核通过、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担保贷款合同,并在创业担保中进行担保审核和银行审核录入。贷款资金管理系统,经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发放贷款; 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理由。 如需办理额外手续的,应一次性告知贷款申请人。
五、担保方式
1、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开发区直属企业中层干部可以提供担保;
2、如果想用五区的住宅或商品房做抵押,需要提供房产证,且房产不能有商业贷款(不需要是自己的)。
3、新发放10万元以内贷款,免收反担保。
六、政策依据
1、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务贴息工作的通知》(研财金[2018]32号);
2、关于2019年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函[2019]8号);
3、关于新形势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改善就业创业的意见(延开[2018]28号);
4、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研人社字[2020]38号);
5、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研财金[2020]25号)。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汽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不得有其他贷款(根据烟草人社字[2020]38号);
2、2021年起新发放贷款贴息不完全贴息,即贷款发放时间为2021年之后。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政府将给予贴息剩余部分。
8. 经办机构电话、地址
1.烟台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6396139
地址:开发区束河路31号保税区国际人才港
2.潮水镇党群服务中心
电话:5817588
地址:开发区潮水镇和谐家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