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按识别二维码↓
加入浙江省教师招聘群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是浙江省二级公益事业院校。 预算采取适当财政补贴的形式。 机构规格相当于县级。 是一所培养城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普通高等院校。 实行军事化管理。 模型。 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大龙居五路1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需求计划
本次共招聘3个岗位5人。 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没有限制。 凡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招聘,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
4、能够在2024年7月底前正式加入公司;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职务与职务之间的情形;
7、符合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专业资格要求根据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实际就业情况综合确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检查标准来确定。 本次招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身体条件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由指定体检机构确定。 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工作福利
招聘岗位性质为企业编制内聘用,实行聘用制管理。 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网上注册。 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2024年3月28日16:00。报考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真实个人信息,然后选择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 每位申请人限报考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的省级事业单位职位1个。 未应聘职位而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23日至3月29日。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原因。 如果您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以重新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3.在线支付。 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2024年3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可在同一网站在线支付。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注册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费用的报考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三倍。 否则,相关岗位的招聘人数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若招聘计划取消,将通知应聘者,并退还报名费。
4、取得申请资格。 已缴纳费用的人员可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期间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获得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按等比例折算),按40%计入总成绩分别为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 两个科目分别在上午和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将于5月17日前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按照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候选人名单。 缺席任何科目的人员将不会被列入面试名单。
2.面试
面试入围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参加面试前,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明(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留学生应提供海外学历证明)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服兵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若未能按时参加面试,将被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专业精神、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能晋级下一阶段。
4、体检及检查
笔试、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程序进行,并以录用单位的认可意见为准。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我院网站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其他
应聘者放弃、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我院将决定是否安排更换。 需要补分的,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分。
七、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发布:
1.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具体招聘流程信息仅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违纪违法行为和招聘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进行第 35 号)。
(三)如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主管机关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71-85227075-8151
咨询热线:0571-85227075-8117; 0571-85227075-8125
单击上面的卡片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