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9月12日讯(记者侯家伟)12日烟台房产管理局信息网,记者从市国土资源部门获悉,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烟台市。 自2016年9月20日起,烟台市城区范围内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再受理原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区范围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统一组织实施,所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局具体负责市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含昆嵛山保护区)、烟台开发区、高新区设立6个直属分中心。
自2016年9月20日8时30分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支机构开始受理本次不动产登记范围内的业务,原国土、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权属证明不再受理。不再被接受。 2016年9月19日17:00前受理的土地、房屋登记业务,按照原办理规则审核核发权利证书。
按照“不变、不变”的原则,新《房产权证》、《房产权证》激活后,原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房屋证明及登记簿依法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变。 代替。 不动产登记涉及原土地、规划、建设等违法或者手续不齐全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在不动产登记前办妥相关手续。
为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系统切换、数据转换、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以及不动产权属调查(登记),房屋土地登记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包括: 2016年9月14日、18日、19日暂停受理土地、房屋登记申请。
此次实行的统一城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构)筑物所有权、抵押权、不动产地役权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通知登记、扣押登记等各类登记。 海域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仍由原登记部门按原程序办理。
据悉,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发放首张房产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工作安排烟台房产管理局信息网,力争2016年底前,所有市县停止发放旧证,发放新证。
附房产登记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芝罘分局。 地址:芝罘区华茂街21号(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6631555。
(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莱山分局。 地址:莱山区清泉路2号(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莱山分中心),咨询电话:6892397。
(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浮山分局。 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029572。
(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平(含昆玉山)分局。 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热线:4219772、4219757。
(五)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发区中心。 地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119526。
(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中心。 地址: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热线:692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