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促进大规模装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审政发[2024]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推进大规模装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4 月 30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烟台市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烟台优势我市制造业基础雄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势头强劲,进一步激活供给产能、释放消费。为满足需求,助力我市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重点工业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7万辆以上,基本淘汰国三级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 报废车辆标准化回收拆解 销量达到2.3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量比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同比增长15% 2023 年。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领域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 能效标杆水平以下重点工业领域全部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烟台 旧家具,横向产能比重大幅提升; 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2、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提升工业提质增效
(一)推动高端产业发展。 聚焦石化及化工新材料、汽车、海洋工程、食品等优势产业,制定产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计划。 坚持链条思维,汇聚链条力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加快向产业链中后端转移,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高产业链水平。
(二)推动产业智能化转型。 实施提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加快胶东经济圈数字经济生态产业园建设,启动“百企千家”试点示范行动智能工厂、智能生产线”,打造数字化赋能。 能源产业发展新引擎。 到2025年,继续选拔10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培育20家以上5G工厂,国家智能工厂数量达到3家,新增新标识注册量超过1亿个。 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和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和75%。
(三)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引导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和工艺,加快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转型升级,建设绿色工厂、生产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园区。 严格执行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合格设备。 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和清洁生产建设,鼓励产业集群积极开展全面清洁生产审核。 到2025年,力争建成74个省级以上绿色工厂、9个省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
(四)推动先进产能供给能力提升。 聚焦工业机械、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和医疗器械、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烟台名牌产品”卓越品质获得市场认可,提升高端产品供应能力。 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40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50%左右。
三、实施农业装备水平提升工程
(五)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换代。 继续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认真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和应用补贴政策,推广智能终端使用和智能化作业模式应用,深化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种植收获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5%以上。 围绕高效植保、套袋、修剪、采摘、清洗、分级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广苹果等果品产业先进机械装备,助力全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协调现有烘干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淘汰燃煤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
(六)推广农业机械装备,提高产量。 围绕提高全市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因时因地施策,加快当前主流机播技术和装备更新升级,加大高性能播种机械推广应用,大豆、玉米条带复合种植机械等,巩固主要粮油作物。 为大面积提高产量奠定基础。 牢固树立“减少损失就是增产”的理念,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收获机械,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收获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机械收获损失,最大限度提高粮食回仓。
(七)加强农机应急作业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区域机械化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依托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培育一批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平战结合、高效指挥的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完善农机应急运行服务体系,强化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支持,确保农机关键节点平稳运行。 到2025年,选育培育15个以上市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8个以上省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4.推进交通装备改造项目
(八)提高交通装备水平。 鼓励交通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客运车辆,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鼓励更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淘汰非运营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支持货运车辆结构调整,引导货运车辆结构向专业化、标准化、清洁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厢式运输、挂车运输、重型运输,促进能源节约节省液化天然气等货运车辆。 到2025年,在保留应急保障所需燃油公交车的基础上,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00%。
(九)加快海洋运输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引导企业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高、安全经济性差的船舶,提前报废更换老旧船舶。 采取积极发展绿色船舶的鼓励政策,支持电动、液化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 支持滚装客运企业更新客运滚装运输设备,引导客船向旅游化、舒适化方向发展。
(十)推动智慧停车和充电设备更新。 推动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对老旧停车场进行智能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充电运营企业逐步提高快充设施比例。 统筹建设全面覆盖、布局均衡、车桩配套、智能高效的智慧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推动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速充电网络。 推广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 到2025年,新增停车位5500个、充电桩1万个。
5、实施住房建筑领域设施更新项目
(十一)推动住宅电梯设备更新。 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较高的旧式住宅电梯。 更新后必须满足经济实用、安全耐用、运行平稳、绿色环保、通讯顺畅等要求。 结合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十二)推进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超过使用寿命、能耗低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门窗、外墙(屋顶)保温、采暖装置、照明设备等更新改造效率低,有安全隐患,无修复价值。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十三)加快施工设备更新。 按照《建筑工地机械设备检验技术规范》(JGJ160)等要求,使用10年以上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污染大、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包括挖掘、起重、装卸、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 鼓励更新和购买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以及智能电梯、施工机器人等智能施工装备。
(十四)加快城市管理设施更新。 推进老化城市燃气管道改造,完善城市排水、防洪系统建设。 加快地下管网、桥梁、隧道、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部署物联网智能传感设备。 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和加压供水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 完善和完善城市再生水输配水管网(管、渠)更新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加快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增强垃圾处理能力。 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
六、教育、文化、旅游、医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十五)推动教育装备更新换代。 围绕本市优势产业,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拓宽资助渠道,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设“一流学科”,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 认真执行学科教学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标准和需求的旧设备。 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学校15所。
(十六)推动提高文化和旅游设施标准。 推动缆车、滑轨、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等升级改造,推动各类文化旅游场馆设施设备完善。 推动房车、游轮、游艇、旅游车等旅游装备以及数字文化新产业装备更新采购。 加快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升级。
(十七)加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信息设施迭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升级改造。 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弥补病房环境和设施短板。 实施村卫生室改造升级,全面优化硬件设备。 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设备更新。
7.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
(十八)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制定了全市车辆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市县联合举办四季车展、汽车下乡等各类汽车展示促销活动15场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发放汽车消费券。 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淘汰。 推动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更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十九)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制定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依托“烟台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鼓励各区市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利润分成等方式,组织智能电子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推广活动。
(二十)开展家居装饰消费品更新换代。 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利润优惠、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改造、厨卫部分升级和适龄住宅改造,支持燃气灶加装熄火保护装置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或以旧换新。 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房,推动样板房进驻商场、社区、平台。 促进智能家居消费。
8.实施高效回收项目
(二十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积极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 积极发挥“公共仓库”作用,通过借用、转让、租赁等方式回收有价值、可继续共享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和家具回收、处理和复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二十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 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培育建设二手商品回收平台企业。 指导各区市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 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
(二十三)加快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装备再制造,探索发展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 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和设备剩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梯次利用。 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
(二十四)促进资源高水平再利用。 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基地建设,培育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龙头企业。 加快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烟台 旧家具,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规范管理。 继续提高废旧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和应用。
九、实施全面标准提升工程
(二十五)完善行业标准体系。 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参与能源消耗限额、产品和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 鼓励企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标准,引领设备更新。 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培育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先进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加快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标准,积极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
(二十六)加强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重点关注汽车、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支持企业参与相关国家标准制定。 引导我市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装备制造、“三新产品”、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标准制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碳核算、碳交易、以及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作等标准要求。
十、加强防护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专门工作班子,并动员有关部门的骨干力量开展工作。 特级办公室 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
(二十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协调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重点关注石油化工、化工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标志性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或技改项目,根据生产设备投资给予一定补贴。 对企业进口符合条件的高科技、绿色低碳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给予财政贴息。 深化政府绿色采购管理改革,对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新能源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提高节能、节水、环保类产品采购规模比重友好产品达到政府采购同类产品规模。 加强财政纪律专项整治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二十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加速折旧、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特种设备投资信贷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 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报废产品自然人销售者“反向开票”做法。 继续开展“纳税便民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等进行全面宣传指导。
(三十)加强金融服务。 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 推动金融机构与制造业企业有效对接,增加对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 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客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授信额度。
(三十一)推进创新支撑。 聚焦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升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产品迭代升级。 重点布局生物医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为科研成果提供中试成熟服务,有效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十二)完善要素保护。 加强企业技改项目重点用能保障。 现有工业企业在符合土地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增设厂房、厂区改造、内部土地整理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容积率,不会收取额外的土地价格。 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