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计划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豫人社部发[2015]55号)规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30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 简介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洛阳,是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
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41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材料学、临床医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2个学科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学科。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本科生工作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招聘信息,由人事处负责人担任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公务员(硕士)岗位名单》和《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岗位名单》。
2024年公开招募
职业人员岗位列表(硕士)
2024年公开招募
人事代理人员岗位一览表(硕士)
四、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2年至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在职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单位辞职证明;
6.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所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完成报名手续的,其拟聘资格将被取消,并视为自动放弃;
7.具备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任职资格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资格条件;
9.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该职位:
1.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公务员录用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允许考取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计划经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网)、河南科技大学网站(网)上公示。
2. 注册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南科技大学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00至2024年7月3日18:00。报名完成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请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请谨慎选择。
3.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核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一经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亲自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的本科至最高学历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本科至最高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登记备案表;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应聘辅导员职务人员招聘信息,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预备党员证明);
(5)已在职的考生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原工作单位的辞职证明;
(6)个人简历。
现场资格核查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河南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核实应聘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4. 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我校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最后入围者将一起面试)。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
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用个人演讲/试讲、答辩等形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如有应聘人员缺席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取消其招聘岗位;如有应聘人员缺席面试,形成竞争的,继续面试,缺席者计为0分。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果,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结果及排名。
3.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若后两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等,且超出招聘计划名额,则对相等的考生进行补充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五)体检及调查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选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合格者,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有违纪记录、弄虚作假等情况者,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选,经核实后取消报考资格。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补报。
(六)招聘应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七、纪律与监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举报投诉。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9-65627196(学校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379-6423197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