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997年6月30日在香港上空飘扬了150多年的英国国旗最后一次降下后,在香港多地“居住”多年的“女皇陛下”和“总督”终于在今天宣布“退休”。
据羊城晚报报道,7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宣布多部香港法例中出现的“女皇陛下”“总督”“立法会”等字眼,将退出香港法律舞台。
今年5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在香港立法会动议二读该条例草案的议案,“考虑到现时有需要再提出一项综合性法案,对各项条例作出杂项修订”。该条例草案共分为15部分,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第14部分,该部分对法律作出适应性修订。
第十四部分涉及的修改包括:将“女王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接班人”改为“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将“总督”改为“行政长官”、将“总督会同行政会议”改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将“立法会”改为“立法会”等。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俊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第14部是由香港不同政策局,包括律政司提出,建议修改多部法规中的一些表述和条文,其中大部分是术语或技术性的。法律适应化修订的目的是使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生效的条例和附属法例中的一些条文或表述符合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并适当体现相关政策局的政策原意。
“法律用词不准确的问题存在多年,早就应该改变。”早在2022年9月,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陈文基就致信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和香港特区立法会司法及法律委员会主席,要求加快推进本地法律“去殖民化”。
陈曼琪今日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香港长期保留着殖民时期的法律条文,这是爱国主义教育在香港推行的一大障碍。此次修例直接沿用了一些不符合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表述,比如删除了“女皇陛下”、“总督”、“立法会”等字眼。“这次修例能有效、加速本地法律‘去殖民化’的落实,正确体现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我相信这次修例能让香港本地法律与时俱进。”
“法律变通后的表述,使相关成文法律更加清晰易懂,有利于公众接触和理解相关法律,有利于巩固香港的法治社会地位。”张国俊说。
据观察者网5月24日报道,香港媒体《大公报》评论称,直到此时,回归近27年后,香港市民才突然发现,香港很多法律中仍然保留着“女王陛下”、“总督”等带有浓厚殖民色彩的字眼。这的确是一次姗姗来迟的修订,超出了全体香港市民乃至英国人的预期。
署理律政司司长张国钧于五月二十二日表示,律政司将定期提交《成文法(杂项条文)条例草案》,以全面的法案方式有效修订多项条例。这些修订将是小范围、技术性和非争议性的,但有助于更新或改善现有法律。这将避免需要为每项仅涉及小范围修订的条文申请法案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