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红星新闻报道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决书写错时间,标题为《判决书写错时间,刑期4年改为3年,该男子被判刑3年》出狱后近9个月前再次被拘留,他的家人希望法庭道歉。”刑期一年改为三年,魏某某出狱近九个月后重新获释。
11月1日,乌拉特前旗法院发布情况报告。该案负责人记大过,责令分管领导、院长检查。
乌拉特前旗法院通知
通知中提到,文中提到的判决书中句子的起止时间写错了,导致当事人在实际刑罚完成之前就被提前释放,事实属实。立即启动纠错程序,依法对刑事裁定进行补充更正,委托人入狱服完剩余一年刑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办案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分管领导和庭长检查。
法院表示,因工作失误,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麻烦和不良影响,深感抱歉。该事件的发生,反映出法院对判决书制作和审查的控制力薄弱。法院将以此为鉴,加强监督,整顿工作作风,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案例回顾:
2022年,韦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被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然而,对于2021年1月被拘留的魏某某,判决书称其刑期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原本应于2025年刑满释放,但于2024年1月出狱。
今年10月12日,韦某某再次被拘留。日前,韦某某的妻子奚女士告诉红星新闻,他们从法庭获悉,法院认为当时的错误需要改正,因此对韦某某重新提审,并重新判决从再次被捕之日起一年。
韦某某家属向红星新闻提供的韦某某刑满释放证明显示,韦某某服刑期间没有任何增刑或减刑情况,且实际执行刑期与已判刑一致,两者均一致。是4年。释放证明还显示,韦某某于2024年1月19日“刑满释放”。
奚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法院工作人员在与家人的沟通中提到,判决书上执行日期写错了,所以漏掉的一年刑期必须执行,刑期从他出生之日起计算。再次被拘留。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该案系法院失误引发,检察院介入。乌拉特前旗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基层法院已审结此案。
红星新闻记者付遥刘亚洲实习生宋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