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手机还可以在屏幕外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这是用于窃取照片的特殊设备。在长春市的Erdao区检察官之后,吉林省被起诉,法院最近判处张判处六个月监禁,并因非法生产和销售特殊设备而被罚款2,000元人民币。听取了判决,张震惊了遗憾的眼泪。
张通常喜欢用手和经常浏览相关网站修改电子设备。 2024年4月,张开始在网上使用改良的相机出售手机,以便在屏幕关闭时也可以正常录制视频。出乎意料的是,有人很快来询问。张认为,这是一个轻松赚钱的“商机”,因此他开始在网上发布视频以吸引有必要与他们联系的买家,双方双方通过货币现金进行交易。
2024年6月,公共安全器官收到了一份报告,有人在网上卖了窃听和偷窃照片,因此他们遵循了线索逮捕了张。经过专业评估后,发现张出售的修改手机是被盗照片的特殊设备。
2024年9月,此案被转移到Erdao区采购方进行审查和起诉。经过调查后,张在线购买了修改工具和二手手机,摘下了手机的原始摄像头,扩展了前置摄像头线,然后重新固定了它。为了防止被发现,他还将蓝色胶带粘在手机耳机的插座上。随后,张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份广告,其中包括“支持屏幕记录”,“支持现金交货”和“支持检查”,并录制了一个视频,以解释特定用法并为销售赚取利润。截至事件发生时,张修改了7部手机,并将其卖给了7人,从而获得了2,000多元的利润。
“我通常喜欢一个人做事。这次我更改了几个相机并卖掉了它们,我说我犯了犯罪。这太严重了吗?”在审讯期间,张向检察官提出了一个问题。 “修改后的手机具有潜行的功能,并被确定为窃取照片的特殊设备。隐私,公司秘密等,但也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2024年11月,Erdao区检察官根据法律对张提起诉讼。随后,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判,采用了该案件的量刑意见,并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