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能够顺利开展,为了维护学院以及考生的正当权益,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并且结合学院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学院独立组织招生和综合评估录取工作,遵循“机会均等、公正选择、流程透明”的方针,以及考试环节与录取决定相分离的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过程接受监督,包括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院的全名是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其识别码为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
邮 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组建以校领导为首的招生工作组织,该组织负责拟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安排,商议并拍板自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核心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部门是负责招生事务的固定机构,承担学院招生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承担自主招生及多元评价选拔的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察职责,举报热线为0535-69313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2021年设定了单独招生名额为1850个,综合评价招生名额为600个,具体到各个专业的招生数量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学院将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各个专业的详细招生安排。
学习周期为三年,针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以及在职职员,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学习时间可长达六年间接两年,课程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共同进行。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生范围限定于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以及曾经就读过高中阶段的往届生,其中包括退役军士、失业人员、农业工人、普通农民以及正在工作的职员等群体。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需要先完成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第十三条 报名时段与途径:应考者须于2021年3月3日至5日期间,进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网址http://wsbm.sdzk.cn/gzdz/,为我院进行报名并选定专业,或前往我院网站https://www.ytetc.edu.cn/,通过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的链接,为我院进行报名并选定专业。
申请免试考生和加分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四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需要满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条件;
4.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跨大类报考,不受原专业类别限制;
从事过军事工作的人员,失去工作或待业的人,离开家乡的劳动者,耕种土地的人,目前有工作的人,只能申请电子商务这个学科。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女性身高范围在163厘米到174厘米之间,男性身高范围在173厘米至185厘米之内。
外形:女性需要面容俊美,体态苗条,气质端庄;男性需要面相周正,体魄强健,皮肤红润,行动灵便。
身体方面,没有任何纹身,所有裸露皮肤处都没有明显疤痕和斑点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精神状态良好,没有任何传染病,也没有慢性病、遗传病和皮肤问题等(例如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完全符合民航管理机构对民航职业人员的要求。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特别要求
女性身高需达到160厘米或更高,男性身高需达到170厘米或更高,均指脱鞋后的实际高度。
体型匀称,面容端正,牙齿排列整齐,行为稳重;身体未遮盖部分没有明显疤痕或斑点,没有纹身(男性没有耳洞)。
说话清晰,普通话表达顺畅,英文发音大体正确,听力水平达到五米以上。
(4)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
没有心理或神经系统方面的不良记录,肝脏运作良好,不存在肾脏问题,没有传染性疾病以及长期存在的健康困扰。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十七条 报名缴费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及相关的考试费用,均需依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所规定的标准来收取。
报名流程完成后,进入学校网页,找到主界面上的综合评价招生缴费标记,借助合作银行系统完成线上支付。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八条 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学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13日9时30分起进行。
(三)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科目及分值。
单独招生测验包含两个科目,分别是基础知识(语文)和职业能力评估。基础知识(语文)的分数是100分,测验持续60分钟;职业能力评估的分数也是100分,测验持续30分钟。
招生综合评估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学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果记录、个人综合能力表现以及职业倾向性检测。这三项评估内容,每项的计分标准都是百分制。学生只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职业倾向性检测,整个测试过程持续三十分钟。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此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如下:
考生需要依照规定拍摄录像,在 2021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2 日 18:00 时刻以前,把录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 1391661833@qq.com。发送邮件时,主题名称请使用“个人姓名+考试准考证号码”。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需验证身份,先举起身份证、准考证,再展示已签名的诚信保证书,每个证件都要单独拍摄特写,持续五秒,接着用中英文做自我陈述。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⑵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 3 秒、右转停留 3 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
女生:脸部、胳膊、手心、手背这些地方,还有腿上膝盖往下三厘米以内,如果穿长裤的话,拍腿的时候要把裤管提起来。
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⑤视频时长控制在1-2分钟。
面试过程中全程保持一个镜头,不可以变换角度;需要关闭所有的美化以及滤镜功能,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违规情形。
(四)参与专项招生的前军人,仅需接受职业能力评估,该测试满分为一百。
(五)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网上考试办法。
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上考试。
1.考试系统
已选定“ATA”考试平台,详细操作指引可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2021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手册》中随时查阅。
2.考前准备
考生须于3月9日之前,独立完成考试所需器材、物资的准备,同时确定好考试地点。需要携带能够完成测验的电脑、手机或平板等电子工具,准备两张A4白纸,若干没有标记的草稿纸,一支黑色书写笔,本人的身份证件和考试许可证明,以及一台用于考场录像的手机,并配备手机固定装置;提前安装好考试软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避免中途断电,同时保证网络连接稳定;维持周围环境整洁,排除与测验相关的物件,避免有遮挡或干扰现象。
3.考前模拟试考
三月十号到十一号,上午八点到下午六点,将开展一场非评分性质的前期演练,目的是帮助考生适应平台使用,了解测试题目类型,并找出并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
4.考试
正式考试定于3月13日上午9点30分开始,持续90分钟,包含两场考试内容,其间不设休息时间。
临近测验还有半点时间,要登录测验平台,务必认真研读那篇《2021年专项选拔与综合评估测验办法》,依照指引准确应答。
第十九条 考生申请免试、加分的规定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加分,要单独计入考生的录取总分,这部分加分有专门的处理方式。
(二)单独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中职或高中阶段,在教育或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地级市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
中职(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部门嘉奖的人员,能够向本院申请加分,分值为总分增加10分。
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经学院教务部门、基础教学单位与学生管理部门联合委派专家进行评审,待学院招生委员会核准之后,会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布,若公示阶段未出现任何异议,即可获得加分资格。
(三)综合评价招生的申请加分规定:
综合评价考试报名者,若在高中学习期间,参与过县级或以上级别的运动会,并且在田径项目上获得个人排名前六,可以申请增加20分;如果在校级运动会田径项目中获得前三名,可以申请增加10分;如果在高中学习期间,被评为县级或以上级别的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或者获得其他类似荣誉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同样可以申请增加20分;如果在校级层面获得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或其他荣誉,可以申请增加10分。
考生若有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
考生申请由学院教务处、基础教学部、学生处共同组织专家审核,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获得加分。
(四)考生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中等职业学校刚毕业的学生,如果在校时参加过全国或全省的职业技能比赛并拿到了三等奖或更好的名次,或者是有高级技工证书,同时又是县里以上级别的劳动模范(包括其他类似荣誉),并且已经工作,这些人都可以向我们的学院申请,学院的教学管理部门会请专家进行审核,如果同意了,学院招生委员会也会批准,然后公示三天,如果没有异议,就交给省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最终审核,之后就可以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可以直接到学院对应的专业去学习。
申请免试或加分入学的学生,必须在2021年3月8日之前,以寄出的时间为准,将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生所在学校的印章,各准备一份,还有《免试申请表》或者《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加分申请表》,同样准备一份,以及《个人承诺书》,也准备一份,全部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审核,邮寄的地址是烟台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是0535-6385511,邮政编码是264006。
第二十条 录取成绩确定
单招(非空乘)考生的录取分数由语文基础测试分数,职业能力评估分数,以及获得的额外加分构成,所有分数都以实际考出来分数来计算,最后合并得出录取依据。
(二)单独招生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分数由语文科目的5%与文化适应性测试的5%组成,再加上专业综合视频面试的90%,最后加上获得的加分,所有部分合并计算得出最终成绩。
(三)退役军人类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四)综合评价招生(非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十分之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三成,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六成,以及所获加分加总而成。
(五)综合评价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五分之一,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五分之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五分之一,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占百分之八十五,以及所获加分合计构成。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时,首先依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对空中乘务专业进行录取,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视频面试的原始分数若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则依次参照专业综合视频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排序。
未被录取的人,依据语文考试卷面得分,加上职业能力评估的卷面得分,再算上获得的加分,这些总分用来决定他们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能否被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结束后,进行申请免试考生录取。
录取免试考生工作完成后,将普通专业、退役军人专项、合作办学项目(不包括空中乘务方向)分为三个组别,每组按照总名额,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者,分数相同者,依次比较职业能力评估结果和文化基础(语文)分数,择优录取;如果某个组别报名人数不足,将按照普通专业、退役军人专项、合作办学项目的顺序,在组别间调配名额。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时,优先根据分数高低选拔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若综合视频面试分数不足六十分,则无法被录取;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专业综合视频面试表现、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表现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优劣来决定录取顺序。落选的考生,依据非空中服务员科目的评分标准再次核算分数,参与其他科目的志愿录取过程。
录取工作在空中乘务专业结束后展开,首先处理分校企合作专业(不包括空中乘务)和普通专业,依据各类专业的招生总数,先招收无需考试的学生,再按照考生分数高低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分数、综合素质评价分数、学业水平合格考通过科目数量以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次数多少来决定录取顺序;如果某一类专业名额未招满,则按照普通专业和校企合作专业的顺序,调整两个类别之间的招生计划。
(三)计划调整
如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名额未被考生完全填报,那么这些招生计划之间可以进行相互的调配。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指引,所有已被我院通过这两种途径录取的学生,将无法再参与山东省2021年春季与夏季的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一旦被我院确认录取,即表明考生已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并同意遵守。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新生必须持有入学许可证明,在规定时限内前往本校完成注册程序,若超过期限未办理,则视为自行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会依照规定开展资格审核,涵盖政治素养、文化水平、健康状况等方面,对在报名或考试环节存在欺诈行为,如伪造材料获取资格、顶替他人身份、体检作弊等违规违纪者,将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清退处理。新生复查环节中若察觉其他状况,须依照《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展开应对。
第二十三条 体检规范: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开展。
录取之后,需要对录取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果有人使用欺骗手段,使得体检结果和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身体状况不符合所录取专业的要求,将依照教育部的相关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待遇
经由本院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估录取的学生,与参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统一选拔考试及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均等权益。学制完成,学业达标者,将获得与普通选拔考试录取学生一致的专科毕业凭证。
第二十五条 授予学历证明的院校名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明类别:一般高等学院专科学位凭证。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校依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与相关制度来收取费用。费用退还需遵循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中的具体条款执行。
第二十七条 资助政策
学校运用奖励、贷款、助学金、补贴、免除学费等多元化支持手段,协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经济条件欠佳的学生,能够申请助学贷款、优先录取通道、各类奖学金、学费减免以及校内兼职等扶持措施。具体资助的资格和额度,由学校参照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依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颁布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来制定。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相关准则,配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当地贷款流程。
第二十九条 违规处理
参与招生环节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相关人员,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接受严厉的惩处。
本章程如有任何条款与上级政策相左,应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依据。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承担说明责任。
联系方式如下:0535-6386611, 6385511, 6381766, 6937292。
学院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tetc.edu.cn
联系地点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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