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本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黄渤海新区教育系统拟于2023年招收全国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7个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入门级岗位。 计划职位30个。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立公费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 非山东省内的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须经原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
4、具有与所应聘岗位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可用于同一学科的中小学教师岗位);
5、报考汉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普通话二级及以上证书;
6、所学专业与就业计划中的专业要求一致或相似(附件1);
7、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申请人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中规定回避的职位。 受过开除党籍、共青团处分、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准申请的人员,不得申请。
三、招聘方式及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次。 自宣传册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c6396721@yt.shandong.cn)。 高中阶段申请邮箱名称应命名为“学校名称+学科+姓名”; 初中阶段申请邮箱名称应以“直属初中+学科+姓名”命名。 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0535-6396721)。
3、提交材料。 候选人必须按以下顺序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一)报名表(附件2);
(二)身份证;
(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就业协议;
(五)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每学期成绩单、普通话证书、与所申请职位科目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所在单位的同意证明(附件3)。
考生须保证报名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将安排专人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注册通过的人员将按要求加入指定QQ群。 报名后,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通知将在QQ群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将采取远程在线面试或现场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具体时间和考试形式将在报名后加入的指定QQ群中通知。 本次招聘不设考试开考比例。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全部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将现场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影响聘用,组织专家将对面试成绩相同的应聘者进行重新面试,并根据重新面试后的成绩进行排名。
(三)岗位选择
职位选择将通过线下或线上进行。 具体事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检查和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实施。 检查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主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诚信自律、是否存在回避需要等方面,对检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 被检查人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烟台招聘信息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检查组严格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查和控制。 对于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排查。 发现问题未妥善处理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执行保安[2016]140号)。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为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如果检查医师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作出判断的,申请人必须服从检查医师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天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可在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管理权限接受体检结论。 烟台市教育局将由该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组织复试。 复查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 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相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承担。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未征得体检机构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试的,视为弃权。 不服从体检医师体检安排或者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及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宣传就业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予以确认,并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检查、体检未通过的,或者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因应聘者取消资格或弃权而造成的空缺烟台招聘信息网,不再填补。
用人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未通过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
(一)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沟通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网站(及QQ群)相关通知。 如因个人原因未告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发现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真实、考试作弊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团体、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申请人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
具体招聘事宜请联系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局政务办公室。 咨询审核电话为: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督导电话:0535-6396790。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2023届全国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直属学校2023届全国公办师范学校毕业生招聘表
3、报考单位同意函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海新区分局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