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补贴的对象、标准和期限
2020年6月1日起,首次引进“双一流”大学和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QS)的博士生、硕士生、学士学位生到我市企业工作我们区将缴纳烟草社会保障。 满一年后,每人每年分别获得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助,为期三年。 目前,您可以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 详情请参见“四、申请渠道及要求”。
2018年10月29日至2020年5月31日,首次来烟来区在企业(不含中央、省级烟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历的人员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烟台市其他区市在高新区就业的人员) ,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和1000元。 元,生活补贴500元,补贴期2年,每年发放。 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6月1日起,在烟台市企业(不含中央、省级烟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烟台市)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在高新区外县市工作的人员)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在区内缴纳社保满一年后,每人每月发给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按年发放,为期2年。 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购房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自2020年6月1日起烟台人才补贴,对博士生、硕士生、“双一流”大学及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QS)学士学位本科生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缴纳社保一年后分别为 、10万元、5万元。
(二)2016年9月30日起,新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级涉烟单位)工作并新购商品住房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含博士生)首次出现在烟草领域。 对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继续按照原政策标准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2016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31日,我市新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生在我区企业工作并在烟台新购商品住房的((对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研究生,继续按原政策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
三、申请材料
(一)学位、职称证书等材料;
(二)工资、薪金支付凭证,包括工资单(或工资支付相关证明)、银行流水单等;
(三)就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4)申请购房补贴,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
(五)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购房补贴,或者一方申请但住房权人仅登记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材料;
(六)特殊情况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学历、社保、购房、房产、婚姻等认证信息将尽可能通过共享大数据平台获取。 如有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或者其所在单位提供。
四、申请渠道及要求
根据《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自2021年6月1日起,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申请全面启动。 整个申请过程都是在线进行的。 申请人单位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网络大厅”版块进行网上申请,并按规定报送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隶属关系。 保卫部门(市)。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在提交材料时应重点审核以下信息:
(一)申请人须为首次来烟台就业,且在相应政策实施日前无在烟台就业或缴纳社保的记录。
(二)申请人首次来烟台就业时,须已取得所申请补贴对应的学历或职称。
(三)申请者须在申请补贴期间实际在本单位工作并领取正常工资报酬。
(四)申请人必须符合在慈溪市连续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最低要求,且申报时在慈溪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其中,2020年6月1日后新引入企业首次就业的,须连续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一年,才能申请生活、购房补贴; 2016年9月30日至2020年5月31日烟台人才补贴,第一位新员工到企业介绍就业的,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2016年9月30日后首次在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就业的人员,须办理考试录用、公开招聘、转岗手续,申请购房补贴。 完成正式登记手续后,您将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并领取工资薪金。
(五)申请购房补贴的,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房屋的金额不得低于依据该房屋申报的购房补贴。
2、配偶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时,可基于同一套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若有非婚姻共有财产权人,则仅允许其中一人申报(须征得其他财产权共有人的同意)。 但如果申报时已结婚,符合条件的配偶双方均可申请。 申请人使用的房屋是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以此房屋为依据领取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