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荷塘盈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厂被罚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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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融行业2024年2月5日消息,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学厂因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5万元。建设项目”。

公告称,2023年11月15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学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厂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业务。治疗项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第30号金属制品行业第33项第67项: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如有电镀工序的,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厂扩建了酸洗槽5个、碱洗槽5个、密闭槽10个、氧化槽10个、脱脂槽4个、烘干线1条、烘干机2个。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

江门市荷塘英华金属塑料表面处理电化厂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酸洗槽 市东烟台,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酸洗槽 市东烟台,并参照《江门市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七条第二款和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生态环境处罚》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罚款裁量表》《第一章环境评价类别》《8.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尚未建成》 、未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且建设项目已投产或者在环保设施验收中使用、弄虚作假的,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35万元罚款。

本文来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