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宝龙广场
莱山宝龙广场7号公寓每户安装流量计
胶东在线讯10月22日讯(记者高洪江)“40多平米的房子为什么要收2000多元的取暖费?” 近日,烟台市莱山区宝龙广场7号公寓业主王先生向胶东在线反映,今年是该小区供暖元年,物业公司按照非标准收取供暖费。 ——居民采暖标准为每平方米34.5元。 另外,宝龙家的层高超过3米,总供暖费高达每平方米48.3元! “天价”取暖费一经曝光,宝龙业主们“一头雾水”。
烟台莱山宝龙广场取暖费“天价”
业主:45平米的房费堪比100平米的房子
10月20日,烟台宝龙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取暖通知。 通知称:收费标准以《烟台市集中供热收费(暂行)条例》和市物价局为准。 非居民采暖标准为34.5元/平方米。 供热计费面积为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 超过3米的,每增加0.3米加收10%的取暖费。 如果小于0.3米,则不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按本规定计算:4.3米-3米=1.3米(高度超过3米),1.3米除以0.3米=4.3,即多收40%的取暖费。 计算方法为34.5*1.4=48.3元/平方米。 如果缴费比例低于30%且设备无法保证供暖温度,今年将无法供暖。
48.3元/平方米的“天价”供暖费让业主们难以承受。 业主孙先生表示烟台 供热计量,“一套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实际上相当于一套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子的取暖费。宝龙广场虽然是商业, “公寓,价格太离谱了,不仅供暖费贵,而且价格还提高了,温度能不能上去还是个未知数。”
“宝龙安装了流量计烟台 供热计量,就得按照流量来计算价格。烟台物价局也明码标价,既然有流量计,为什么还要按照面积收取供暖费呢?” 业主张女士也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东昌热力按整体流量计向宝龙物业收费
宝龙物业按面积向业主收费
带着业主的疑问,记者联系了烟台东昌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健表示:“宝龙公寓6、7号属于非住宅,对于非住宅公寓,我们适用非居民价格,即商业用途,商业用途,必须考虑供暖设计。我们与宝龙签订的合同是按流量计收费,我们与宝龙物业结算费用“对于整个热量表,然后宝龙物业向业主收取费用。也就是说,宝龙物业制定了收费标准,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询问取暖费用费率。”
业主孙先生表示,既然东昌供暖是按流量表收费的,为什么不直接向业主收费呢? 宝龙广场6号公寓、7号公寓每户都有流量表,但要经过物业管理。 “中间商”按整体流量收费?
针对这个问题,烟台东昌热工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健解释道:“我们和宝龙签订的合同是对整个业务实行热表收费,也就是说,6号公寓和7号公寓设计与宝龙商业的管网是相连的,密不可分。你看不到每户用了多少,只能看到总体表数。” 但李健补充道,“我们来了。对于宝龙的安置,至于业主能否实现(按)一户一表(按流量收费),你得问物业管理方,是否可以。”可以做到一户一表,征得业主的同意,如果业主同意了,就可以结账,没有问题,我们的系统不能告诉(每户用多少),只能做一个整体结算。(6号公寓、7号公寓)与商场、奥特莱斯连在一起,物业现在按面积、按楼层收费。对于暖气费,如果业主要求安装流量计,则视情况而定。业主是否同意。”
宝龙业主可以按照每户一米按流量收费吗? 21日下午,记者致电烟台宝龙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曹经理。 当得知自己要接受采访时,曹经理告诉他“正在开会”后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烟台宝龙广场物业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我们领导已经说了,不接受采访。”
烟台宝龙广场物业服务中心仍然守口如瓶。 这背后有何秘密? 胶东在线将持续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