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阳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公开招聘辅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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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原阳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大坪派出所辅警招聘,主要从事协助派出所日常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招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3、年龄范围:原则上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28日至2006年1月28日出生)。 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18周岁以下不得报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具有履行正常职务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高165厘米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协警的配偶、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官、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政法警院校毕业生。 优先聘用熟悉计算机、软件开发、具有专业知识、能讲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学历较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用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收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传染病、精神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4、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审查或者处罚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六、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直系血亲、配偶、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直系血亲、配偶、旁系血亲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后,其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的;

7、与境外人员有婚姻关系的;

8、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9、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纹身和较大疤痕(大于5厘米)者;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录用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警工作或者就业的人员。

2. 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按照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岗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长期招聘”(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原阳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在报到点填写《原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带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式照片4张。

3. 报名地点

原阳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后勤办公室,地址:原阳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大坪街农贸市场脚下)。

报名咨询热线:0873—5628091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诚信承诺、隐瞒相关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重点了解申请者的个人情况、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适应能力等。 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阶段。

(四)政治审查

考试结束后,对合格候选人进行政治审查。 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治审查的有关要求执行。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五)体检

体质测试合格者,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必须包括以下两项。

纹身:面部、颈部纹身,穿着标准服装时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的纹身,其他部位直径超过10厘米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等不合格。

体表疤痕:面部、颈部长径超过3厘米的疤痕或影响功能的疤痕,其他部位有影响功能的疤痕,均为不合格。

体检地点:原阳县人民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歪曲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如果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到同级以上医院重新检查,该结果将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费用:申请人自行承担费用。

3、报酬

新入职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三险一金,月工资3800元(“三险一金”统一购买)。

4、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因未如实填写应聘信息、伪造应聘信息、填写信息不正确、信息与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不符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