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施贤亮
近日,瑞康药业(002589.SZ)董事长兼总裁韩旭及其夫人张仁华因违规减持股份烟台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告函。
山东证监局在监管决定中表示,经调查,张仁华、韩旭作为瑞康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股份。瑞康药业持股8836.79万股,占瑞康药业总股本的5.87%。 其中,2023年5月11日,其所持控股公司股份减持5%时并未停牌。
山东证监局将上述监管情况纳入张仁华、韩旭诚信档案,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
瑞康药业注册于烟台市芝罘区。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药及设备、中药饮片的经销。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1亿元,净利润亏损18.3亿元,综合毛利率13.58%。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均已实现盈利。
目前,张仁华为瑞康药业第一大股东,持股2.015亿股,占比13.39%; 韩旭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85亿股,占比12.33%。
公开资料显示,韩旭出生于1965年烟台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烟台第二运输公司职业高中教师、烟台第二运输公司企业管理科科员、山东瑞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山东瑞康医药流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张仁华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5月30日,瑞康药业收盘价为3.61元/股,与今年一季度末每股净资产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