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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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机关(单位)公开选拔2017年度公务员的公告

为建立基层公务员培训选拔机制,优化市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山东省公开选拔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 )》(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鲁组发[2015]60号) 2017年,拟选拔30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担任正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一)选型范围

烟台市各县市(含烟台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及乡镇(街道)机关均设有注册公务员,并有值班人员; 烟台市各县、市对经登记管理并在职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均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烟台市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派出机构合格人员(以上部门派出机构人员不纳入选拔范围)。

中央、省级烟草单位所属县、市及以下国家机关(单位)已注册公务员(指管理人员)并在职。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现任正厅级以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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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烟台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经验。 在军队团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查批准的;

2.涉嫌违纪违法烟台人事考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到处罚期限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目标单位(岗位)工作的,未完成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调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者任职试用期内的;

6、参加我省公务员选拔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处理期限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报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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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拔职位、选拔计划及资格条件等详细信息,请参阅《2017年度烟台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选拔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应聘者可拨打《岗位清单》中的咨询电话向公选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二)报名

报名由个人自愿,经单位统一审核通过,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9:00至2017年9月12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注册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三个步骤完成后,公开选拔机构将对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1.填写并提交注册信息。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17年度烟台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选拔”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他们最近的无护照和正面身份证件。 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多次申请无效。 报名和参加考试必须使用同一张有效居民身份证。 如果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并提交注册信息,则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将自动替代前一次。

2、打印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度烟台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017年度烟台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开选拔报名表》单位公开选拔申请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

3. 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 申请人须将纸质《申请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须于2017年9月12日16:00前将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申请表》PDF格式发送至公选机构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 仅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申请表》的,将不接受公开评选机构的资格初审,视为申请人已获得资格。放弃注册资格。 报名资格一经公共选拔机构批准后,不得变更。

申请人不得应聘与其有亲属关系的机关(单位)职位。 报考人员登记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考秩序、伪造学历证书等证件取得考试资格的,市公务员部门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照规定处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规定。

(三)资格初审

公选机构将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评选过程。 公选机构收到报名者提交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将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工作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预审通过的应聘人数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 不符合最低考试录用比例的岗位计划,由市公务员部门取消或者按比例减少。 已申请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符合资格的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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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询初步资格结果

申请人应于2017年9月8日11:00至2017年9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选资格结果。

(五)网上支付

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申请人应缴纳笔试费40元。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于2017年9月8日11:00至2017年9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支付。 逾期未完成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报名。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预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在参加考试前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0日9:00至2017年9月23日9:30。

3.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部门组织,考试时间与全省同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满分为100分。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部门确定。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设在烟台市。 笔试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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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选拔职位和选拔方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 若笔试通过的考生人数出现空缺,则取消选拔计划。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管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公务员法》向公共选拔机构公开。 公选机构要求的文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将进行资格审查。 公选机构负责对面试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对审查合格的,市公务员部门会同公开选拔机构发出《面试通知书》。 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公选机构将取消其资格从采访中。 因不符合资格的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人员的取消资格和更换情况由市公务员部门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告。

2.访谈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组织。 面试将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每个面试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将各评价因素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减,计算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 面试结果将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面试官的考试总成绩将按规定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检查和体检

(一)检查

检查是在差别的基础上进行的。 根据拟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试范围。 缺额考察人选按照以下要求确定:若选拔方案为选拔1至2人,则考察对象数相差1; 若计划选拔3人,则考察对象数量相差2个。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计划选拔3人,则考察对象数量相差2。 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一起确定考试对象。 不具有竞争性的职位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评估。

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公开选拔机构负责进行考察,同一职位的候选人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检查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配合等情况。检查对象是否存在回避情况。 围绕道德表现、工作实绩和公众认可,突出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强化作风检查、强化廉洁检查,坚决杜绝政治倾向问题、道德行为不当、廉洁缺失。 人员进入市政机构。 同时,核对干部档案,核实相关申请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检查发现干部档案中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等基本信息被涂改,或者重要材料和信息有虚假记载的,公选机构将向市民政部门举报。经用人部门批准,取消该检查对象的资格。

候选人提出放弃评选资格的,须在考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候选人须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经市公务员部门同意,取消其选拔资格。 其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选拔机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省公务员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公选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公开选拔机构通知市公务员部门,经市公务员部门批准后,从同职位的候选人中确定替代人选。

五、公告及转让程序

公选机构根据考察、体检和岗位要求,坚持规范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人员拟聘任人员,向市公务员部门提出聘任意见,拟聘任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烟台人事考试,由公选机构办理任用手续。 对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意外晋升或者举报问题严重并有实质性证据的,取消选拔资格。

6.其他

对违反公选纪律的报考人员,将记入公务员廉洁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其公选资格,通报所在单位,被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受到处罚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所在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对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或者纪律处分。

市机关(单位)公选工作中未尽事宜,按照鲁主发[2015]6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烟台市机关(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的公告信息统一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人事管理”“公务员管理”栏目公布。

2、选型政策咨询热线:0535-6782786、6785115

报名技术咨询热线:0535-6683333

评选工作监督热线:0535-678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