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大厂东路芝初园区电力改造建设项目部,烟台市发改委行政审批人员在输电运检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国网烟台供电公司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行政许可。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等法律法规要求,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力能源局规定,电力线路必须在保护区内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打桩、钻探、挖掘等三类活动。进行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必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 确保工人和电力设施安全的程序。
目前,户外施工作业越来越多,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极易造成社会影响和安全隐患。 2月26日,在蓬莱区一项目残土倾倒现场烟台供电公司,未向电力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王某驾驶的后八轮自卸车与一辆220kV动力自卸车相撞。在支撑铲斗的过程中。 线路安全距离不足,造成车辆、电气设备损坏,几乎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烟台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公安支队、蓬莱区发改局、区公安局联合调查《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事故责任方,事故责任方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已配合将事故现场恢复原状,并支付赔偿金按时10.84万元。
当前,正值植树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黄金时期。 各种电力设施很容易受到外力的破坏。 国网烟台供电公司将根据季节特点,采取一系列“人防+技防”措施,全力保护输电线路。 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常态联系机制,配合市发改委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工作,分析电力线路通道违法作业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的发生。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增强沿线群众电力保护意识,在起重机、挖掘机集中作业区域开展集中宣传,提醒作业人员安全施工,增强安全施工和安全意识。保护特种车辆驾驶员的电力设施烟台供电公司,确保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
(通讯员 马学礼 凌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