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2019年7月12日,山东逸生种业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生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9票,0票反对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烟台宜春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的全资子公司“春雪食品”)及春雪食品对烟台伊春的债权(以下简称“交易”或公司收购春雪食品原有8个种鸡场(其中1个-4个养鸡场有抵押)、1个孵化场及相关资产,同日,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与春雪食品签订的“资产协议”或“本协议”)。
公司收购价格参照公司指定评估机构以2019年7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价值金额,经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范围烟台春雪桃价格,不存在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169797967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郑伟新
5、注册资本:2186.7万元
六、成立日期:1992年7月7日
7、居住地:山东省莱阳市福山路382号
8、经营范围:肉鸡产品收购、屠宰、加工、销售; 进出口业务(国家企业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肉鸡的分割和冷藏;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种鸡繁育、肉鸡孵化与销售、预制食品研发、化学检测、微生物检测、食品常规理化分析、家禽疫病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方可开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9、春雪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伟新先生,出资额987.31.62万元,出资比例45.15%。
交易对方与亿盛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烟台春雪桃价格,与亿盛股份及亿盛股份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导致亿盛股份利益倾斜的事项。 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烟台宜春100%股权及春雪食品对烟台宜春的债权,包括春雪食品原有8个养鸡场(其中1-4个养鸡场已抵押)、1个全部固定资产、生物资产以及孵化场的其他资产。
烟台伊春的主要资产包括8个养鸡场、1个孵化场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标的实物资产”)。
(二)基础资产及基础实物资产主要信息
1.烟台宜春种禽有限公司
(一)公司名称:烟台宜春种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MA3MXJAB8P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
(四)法定代表人:郑伟新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六)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七)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谷流街道办事处姜家泊村。 标的资产所在地为山东省莱阳市。
(八)经营范围:种鸡饲养、饲料生产、雏鸡孵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大股东: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除1-4个养鸡场抵押外,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相关资产不存在重大纠纷、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ETC。
3、标的资产的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烟台伊春总资产为9,503.76元; 净资产为-976.24元; 营业收入为0元; 营业利润为-976.24元; 净利润为-976.24元。 (前述数据为底层实物资产加载前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烟台伊春总资产为258,598,762.39元; 净资产12,551,023.60元; 负债总额246,047,738.79元(主要是因底层实物资产挂载而欠春雪食品的债务),营业收入30,177,929.34元; 营业利润11,551,999.84元; 净利润为11,551,999.84元。 (前述数据为底层实物资产加载后的数据,且数据经过审计)。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定价:
益盛股份收购烟台宜春100%股权及春雪食品对烟台宜春债权的价格,参考益盛股份指定评估机构以2019年7月15日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价值金额确定。评估基准日期。 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公司将在定价谈判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付款方式及时间:
2.1资产协议生效后5日内,益盛股份将向春雪食品支付第一笔收购款,金额按标的实物资产价格的30%计算。
2.2 资产协议生效后10日内,烟台伊春取得烟台伊春的租赁权/承包经营权后,春雪食品将实物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全部土地以烟台伊春名义办理转租/分包手续。该土地上,益盛股份向春雪食品支付了第二笔收购款,金额按照标的实物资产价格的30%计算。
2.3 在烟台宜春100%股权过户手续及春雪食品对烟台宜春的债权办理完毕并解除1-4个养鸡场抵押后5日内,宜盛股份将向春雪食品支付第三次收购价款。 支付金额达到双方根据资产协议确定的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最终价格的94%。
2.4甲、乙方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生物资产调价结算并书面确认后,益生股份将在15日内向春雪食品支付剩余应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