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赵方媛)1月6日,威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威龙)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王振海持有的6264.1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转让。原来是信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称,ST威龙于2021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冻结及司法转让股权通知书》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通知 根据公司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珍海,公司原控股股东王振海持有的6264.1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转让。
本次司法移交前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珍海,新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ST威龙0股,占公司总股本0%; 王振海持有公司股份84,184,129股,占ST威龙总股本的25.30%。 。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新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2,641,715股,占ST威龙总股本的18.81%; 王振海持有公司股份21,542,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
因金融借款纠纷,ST威龙原控股股东王振海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 2020年8月12日,深圳市世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卢金海通过司法拍卖分别收购王振海持有的ST威龙7309.45万股和6264.17万股。 但自然人卢金海并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认定其对拍卖感到后悔。
2020年11月19日,王振海持有的6264.17万股ST威龙股份再次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信诚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的信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委托山东信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交易价格为3.97亿元。 2020年12月9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海持有的公司6264.17万股股权归属新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世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平、王冕、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ST威龙7858.65万股,占比23.61%; 故新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ST威龙6264.17万股,占比18.81%; 王振海持有ST威龙2154.24万股,占比6.4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振海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新京报记者赵方圆图及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郑明珠 校对李香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