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开放大学招聘优秀人才公告(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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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资助事业单位。 位于南京市江北路39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任职,充实人才队伍招聘,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开放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奉献社会,清正廉洁。

(三)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兼任大学教师系列副教授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如果同时兼任大学教师系列教授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急需学科人才,年龄限额应适当放宽。 具体职位及要求请参见职位列表。

(五)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资格(详见职位清单)。 本次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应届毕业生职位。

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时毕业生是指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海外学生。 同时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工作年限的计算基准日期为公告日期。

(六)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 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考人员可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并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4月7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7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与答辩:4月7日至12月27日9:00-16:00;

4、初次异议处理:4月7日9:00-12月27日18:00;

(2)网上确认

(一)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已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初审通过即可注册成功。

(3)未按时在线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35X45毫米)正面不戴帽子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小于20Kb 。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考试比例。 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评审。 职位已满,职位已满。

3、应聘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①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公共机构的财务状况; 在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人事招聘制度》中明确回避的职务。 《事业单位回避管理规定》;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三年服务期尚未届满。 注册(注册)人员;

④ 2024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职务)的,或者有其他国家级、省级规定的。法规可能不适用于公共机构。 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校级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我校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时须出示申请人以下材料的原件: (一)身份证; (二)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必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论文、专着或其他著作、主持、参与项目)及获奖证书。 审核通过的才可以参加考核。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程序进行。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当场告知考生。

(三)校级综合评价

校级综合考核主要综合考虑校级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质、岗位适宜性等内容。 校级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当场告知考生。

(四)应聘者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总分100分,面试及校级综合考核结果当场告知考生。 应聘职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50%+校级综合考核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校级综合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 校级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采用面试和考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4、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分计算方法确定报考者的总分。 各项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者中,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办公室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申请人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者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因下列原因导致聘用职位空缺的:因其他原因,学校将决定一次性补缺。 就业批准或备案后,不得更换。

五、公告及招募

对公告无异议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分配职务和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法律法规。 (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招聘,除非按照法律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一经录用,须在学校担任辅导员5年以上) (包括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调动、调换(辅导员职务)。

6.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由江苏开放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答。

咨询热线:025-86265332

7、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6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