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规定的处分期限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直接采访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于《红山晚报》,本简章于2024年4月8日发布于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流程由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 候选人可以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在线报名。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现场报名:
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表复印件(附件2)、本人现场签字的《候选人诚信承诺书》复印件(附件3)。 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刚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在学证明。
在线邮箱注册:
提供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相同。 应聘者须扫描相关材料,按照文件类型名称打包压缩(压缩包名称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招聘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513263988@qq.com
2、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认真甄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申请人需要填写的《申请表》(附件2)和《候选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在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表,打印粘贴照片。 报名和参加面试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将影响报名和审查。 如果您是招聘人员,责任自负(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无法接通或留下的号码错误,影响招聘,则责任自负)它)。
3.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赤峰第二蒙古中医院人事科负责。 赤峰市第二蒙古族中蒙医院人员招聘资格审查组负责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相关问题。 解释。
(二)资格审查重点关注应聘者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4.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9日--4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
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部。
(三)考试
面试
①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② 分数计算
根据面试情况计算总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申请人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成绩排名垫底的申请人将单独面试招聘信息,并根据成绩录取。 考试成绩在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官方微信上公布。
领取入场券时间
2024年4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领取门票的地点
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部。 下午5点前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与报名表同页的二寸彩色小照片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不得进入考场。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规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体检及检查
1、根据各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从而歪曲体检结果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于体检后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填补。 填写只会完成一次。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将在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检查工作由医院人员和监察部门负责实施。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受考察人的综合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 考试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对考核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填补,且仅补报一次。
(五)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员将在赤峰市第二中蒙医院官方微信上公告。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人应当以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经监督举报,查实属实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关于印发赤峰市第二医院等医疗机构职能设置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实行岗位挂号制度管理。 对于公示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填补,且仅补填一次。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逾期不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自愿放弃空缺职位,该职位应聘者将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填补。 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登记表。
2、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内,执行用人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后确定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强化应聘人员诚信意识,杜绝应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确保本次招聘过程公平、公正。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违反规定用人的,一经查实,终止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
(四)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