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等文件显示,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目标
潮水镇辖区户籍人口或潮水镇辖区常住居民(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老年失业人员(妇女)。 45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登记失业残疾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 注:以上人员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残联等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管理; 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岗位;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
1名副劳动监察员。
工作职责:主要做好农民工拖欠工资的调查调解、创业就业、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 服从组织安排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掌握电脑基本操作烟台电脑城烟台电脑城,比较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工作时间要求下岗,严格执行考勤、请假等制度。
招聘程序
城市公益岗位的设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流程包括公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试、区级审批、岗位安排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工作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潮水镇党群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方式:亲自现场报名,填写《烟台开发区城市公益岗位报名表》(附件1)、《烟台开发区城市公益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附件2)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注册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索引+本人);
(二)有劳动能力的失业残疾人,须提供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须提供离婚或丧偶证明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相关证明;
(三)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市、区文件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将在和谐家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楼北侧公示栏予以公示。
(二)考试
潮水镇政府委托第三方以“笔试+面试”的形式对合格考生进行考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 最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候选人。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统一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岗位公告及区级审批
拟任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核通过后,由潮水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用工管理
潮水镇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与移民对象签订劳务协议,进行统一管理。 协议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年。
受益期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政府统一给予补助。 补贴标准不低于烟台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工种、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福利按月发放。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首次确定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部分)执行。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合计不超过3年。
退出管理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一旦退出,劳务协议将立即终止,并从劳务协议终止后的次月起停止补贴。
别的东西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按照《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的规定进行管理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适用。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如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证实,将取消应聘者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参加笔试、面试但未到任本次招聘岗位的人员,纳入城市公益人才储备库。 在职人员如出现辞职、退出等情况,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纳入人才储备库。 职位按照从低到低的顺序进行填补(注:1、每次填报前均需重新审核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2、本规定将随上级主管部门变动进行调整)政策,具体规定以招聘时最新城市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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