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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由事业单位准备,包括:
1、博士研究生(11人):研究、医师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硕士研究生(51名):医师、护理、药学、科研等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4、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内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有国外(境外)院校教育经历的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证明;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要求以附表要求为准。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用违规行为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
5、目前在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
三、招聘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校园招聘会报名
部分省内、省外高校招聘会,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本公告前期,凡参加我院校园招聘会的应聘者,均应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补充信息。
校园招聘会提供的材料要求: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核验报告)③最高学历电子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明 ④ 最高学历专业方向证明(如职位无专业限制则无需提供) ⑤ 第一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⑥ 教育部学历电子登记表证书 ⑦ 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⑧ 医师培训证明 ⑨ 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现场及网上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现场报名
(一)时间:5月7日(周二)、5月8日(周三),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博士接受长期注册)
(二)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4号陕西省中医院北楼8楼8002室。
(三)注册信息要求: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学籍核验报告) ) ③ 教育部最高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登记表 ④ 最高学历专业方向证明(如职位无专业方向限制则不提供) ⑤ 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 教育部第一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登记表 ⑦ 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⑧ 医师培训证明 ⑨ 个人简历。 所提供的副本必须按上述顺序正确装订。
2. 网上报名
(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三),网上报名时间为08:00至21:00。
(二)网上报名方式:
①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②电脑网页登录终端:
(三)网上报名材料要求:
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书信息以PDF文件附件形式上传到报名表中。 所有证书材料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内容顺序为:①身份证件②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电子报名表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 ④ 最高学历专业方向证明(如职位无专业方向限制则不需要) ⑤ 第一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⑥ 第一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格 ⑦ 岗位所需资格证明 ⑧ 医师培训证明 ⑨ 个人简历。
4、其他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所有现场报名的申请者,我院将同时审核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填写登记表并领取登记材料复印件; 申请校园招聘或网上报名的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电子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必须真实有效。 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行为、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者的任职资格。
(二)考试
凡符合岗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博士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应聘者参加面试。 成绩并列垫底的,将一起进入面试。 不符合1:3考试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最低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100分制)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能力。 因应聘者放弃面试而出现空缺的,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递减顺序递补。 填报时笔试成绩若出现平局的招聘,将确定为面试官,且只填报一次。
3. 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加权分数即为考试总成绩。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 若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笔试、面试的组织形式另行通知安排。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补缺,且只补补一次。
(四)检查
体检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审查考生资格。 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对于因考生放弃考试或未通过考试而造成的空缺,将根据招聘岗位综合表现排名,按降序递补进行体检。 拟填报人员须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且仅填报一次。
(五)公告
根据体检、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确认存在严重影响就业问题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短时间内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直至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果有空缺,则不会填补。
(六)就业情况
我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者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其他招聘事项说明
1. 应聘者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若应聘职位有专业方向限制,请在填写报名表时注明专业方向。
2.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登记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3.自主招生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在医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