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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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钱任发〔2006〕4号)、《贵州省重点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钱委任领发〔2021〕1号)精神和要求,围绕“四新”“四化”,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引进一批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到我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破解企业“瓶颈”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效益高质量增长,特制定本特别简化程序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广纳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产业导向原则;

(四)坚持“优质、精准、前沿、稀缺”原则;

(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贵州省2024年第三批重点人才“库”需求论证结果,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9名,涉及企业8家,任期3年。企业信息详见《2024年贵州省“库”重点人才公开招聘第三批特别简化程序企业信息清单》(附件1),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贵州省“库”重点人才公开招聘第三批特别简化程序岗位信息清单》(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报考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品质;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人格健全;

(四)对所应聘职位有信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所申请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包括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申请职位的身体要求;

(七)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处于试用期、服务期的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1. 公告

贵州省2024年第三批特殊简化程序重点人才“库”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贵州省科学院网站()、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6日,岗位需求信息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已按规定完成公开招聘的岗位除外)。

2. 注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下列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27日(公告结束的次日)9时后,进入“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通过首页“贵州省重点人才‘库’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项简化程序岗位招聘”链接登录报名。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重点人才库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专项简化流程》,并在线签署《报名诚信承诺书》,承诺已获知通知事项。

根据您所申请职位的要求,请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贵州省重点人才“库”专项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3,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简历及求职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及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任职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的扫描件。

核对以上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申请人故意隐瞒重要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进入下一轮报名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科学院和用人企业共同进行,用人企业进行初审,贵州科学院进行复审。对已提交申请的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未通过原因,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登录“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提出面试申请招聘,贵州科学院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按照“一批成熟一批面试”的原则,结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履职能力进行评估和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确定为面试人员,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缺席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面试结果将在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布。

5.体格检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进入下一轮招聘的资格。

体检由贵州科学院指定专门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贵州科学院承担。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检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贵州科学院会同用人企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入职必考”的原则,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是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期间,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招聘,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不合格,报贵州科学院党委审查后,取消其进入下阶段的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特定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 2024年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四、现役军人;

5、因犯罪受到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因贪污、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认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收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人员;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就业的人员。

(七)招聘结果的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录用人选名单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贵州省科学院网站、贵州省重点人才“库”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人员聘任的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聘任的资格;对一时难以核实问题的,将暂缓聘任,待问题核实完毕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8.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应当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绝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企业通过“库”外其他渠道找到所需人才,提出关闭“库”岗位的,该岗位报名通道将被关闭。

(二)面试/体检/考察/录用意向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应聘者,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企业可向贵州科学院申请重启招聘报名流程并开通报名通道。贵州科学院将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启招聘报名流程并开通所申请岗位的报名通道。

(三)特别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由贵州省科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开展。

(四)贵州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过程的监督;应聘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和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