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周静媛)“经纪人跑了、房东赶走租客”、“租期到了押金没了”……正值毕业季,不少毕业生步入社会后都会面临租房难题。面对低价等“诱饵”,人民网《求是》专栏整理了租房需要警惕的四类陷阱,提醒大家防范于未然。
陷阱一:冒充房主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提前与原房东签订租房协议,并冒充房东信息伪造身份证件和房产证,通过冒充房东的中介进行登记,在网络平台发布长租信息,骗取租客高额预付租金,当房间出现问题时,他们便销声匿迹。
【提醒】租房时,租房者应多留意“房东”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认真核实相关身份证件和房产证明,避免受骗。
陷阱二:发布虚假房产广告
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是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此类广告往往介绍地段好、条件好、租金低的房屋,吸引租客。一旦租客表示愿意租房,这些公司就会称广告中的房子已经租出去,然后向租客推荐条件差、租金高的房屋,从而骗取租客的看房费。
【提醒】租客应警惕网络上的虚假租房广告,租房前尽量直接联系房东。如果选择中介,最好房东、租客、中介三方均在场,亲自查阅相关材料,确保信息准确。
陷阱三:黑中介乱收费
犯罪分子以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物业费等为名,向租客收取各种费用。租客委托“中介”找房时,工作人员声称有合适的房子,但要先“交定金”预留房源,之后以各种理由不退钱。还有不少中介公司带租客看房时夸大其词,但签订合同后,总会有各种额外收费。
【提醒】租客需留意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如中介要求缴纳押金,应要求对方出具正式收据或合同,并明确约定退还押金的条件和方式。签订合同前,也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关费用、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条款。
陷阱四:“信用租房”项目
“免押金入住”“毕业生减负”……一些房屋租赁公司打出直白诱人的广告语,吸引了不少刚毕业的大学生,却也掉入陷阱。近年来,一些租房中介与网贷公司“勾结”,以信用租房为诱饵,引诱租客“网贷”。
【提醒】此类骗局,其实是租客以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作为抵押,向指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钱由中介套现,借贷平台赚取的利润由中介和借贷平台分成,租客承担风险较大,租客应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识别合同中的“套路”。
人民数据研究院研究员吴海天表示,对于毕业生来说,租房是步入社会、开启独立生活的重要一步,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对租房市场了解不够、维权意识不强,不少毕业生容易陷入“多重陷阱”。
“求真”专栏再次提醒,毕业生租房时,需认真核实房东、中介身份,确保信息真实;充分了解租房市场规则,警惕虚假广告;同时,增强法律意识,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套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