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和《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查申请的公告》(公告〔2022〕1号),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尽快完成该事项申报,并升级了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现场智能审批管理系统,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查业务有序开展。为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新规施行之日,到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2、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请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换证核准。申请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申请核准。未重新核准的,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3、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烟台)”(#),进入“办事服务”板块,在“按事项名称”中搜索“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查看办事指南及申报内容,可在线查询申报进度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申报结果可在“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公布。
4.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省级涉企行政许可电子许可证的通知》要求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对新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实行电子许可证。
5、为更好地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我局成立了烟台市房地产(二级)审批服务群(QQ:633791571),及时提供咨询、预约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535-6631026、0535-6600758
技术支持电话:19121094739、17862977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