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婉玲 香玲
为优化法制营商环境,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在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探索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点和着力点,巧妙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的同时,保护了当事人权益。8月27日,金口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案涉货款在开庭前全部支付,并获得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2020年9月,某建筑公司与某施工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130余万元,合同总工期120天,双方约定结算方式。同年,某建筑公司完成全部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后,某建筑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并欠付工程款19万余元。
今年8月初,某建筑公司向金口法院起诉某建筑公司,案件立案后,建筑公司向金口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审判长立即审查了当事人诉前保全申请,并及时按照诉前保全规定作出了扣押保全裁定。保全措施实施后,某建筑公司立即与审判长联系,表示希望尽快协商解决纠纷,8月下旬,在金口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立即履行了付款义务,已拖欠三年的款项得以结清。
8月27日,某建筑公司主动申请撤诉,并申请解除对该建筑公司的保全措施。金口法院收到相关材料后,当日即作出裁定,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执行部门,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对某建筑公司实施财产保全,保护了其资金流和业务往来,将保全措施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合理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模式,将一些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提前化解,用司法的保护和保障守护企业,让企业安心经营、坚持积极履职,促进涉企纠纷高效低成本实质性解决,有力保障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