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诉至法院,因无免费托运行李额无奈购买,法院判决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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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机手续时,该男子被当场告知没有免费托运行李限额,而且现场支付的行李托运行李费比机票还贵。为了准时出行,该男子无奈,只能购买托运行李限额。随后他起诉了购票平台和航空公司。到法庭。

10月5日,澎湃新闻(微博)记者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此前驳回了男子要求退还行李托运费并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表示,根据平台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平台已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称其在某知名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从上海飞往澳大利亚经停某地点的机票,并按照平台推荐的组合完成支付。交易成功后,当李某如期到达机场办理值机手续并托运行李时,在柜台被告知该航班非联程航班,且行李限额与行李限额规定不符。对于后续片段。免费托运行李限额。

李先生被告知,如果他想在当前航班上托运行李,则需要额外购买托运行李票。现场算了一下,临时购买行李额的价格很高,甚至比机票的费用还要高。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李某无奈,只能当场花费1000多元购买了该航段的行李额。

付款后,李某认为,购票平台和航空公司均未在网站预订界面明确告知其没有免费行李额。他无法提前了解行李政策,导致他无法提前规划并购买合适的行李限额产品。结果,他无法以更优惠的价格锁定你需要的服务。于是,李某将平台和航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平台和航空公司退还行李托运费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本案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首先,该平台的多程组合票并非联程票。法院表示,旅客在平台购买机票时,平台经常向旅客推荐组合航班的中转行程,且多票组合出现在需要中转的行程中。这种形式的联票是非联程航班,由运营航空公司针对每个航段独立出票。通常有两个或多个运输合同。这类机票实际上是由机票发行者拼接在一起的行程。第一段为该航次,与后续航次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联程票是一个完整的行程。如果旅客使用同一票号预订了两个或以上航班,则联程机票只有一个票号。联程航班与非联程航班的机票改期、退票、签转、行李等规则会有较大差异。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旅客同时预订两个以上航班的,销售单位应当明确告知是否为联程航班。

此外,预订机票时,行李托运政策也是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因素。平台应在订购过程中显着告知消费者多程机票的类型,协助消费者筛选和行程比较,并通过提示引导消费者在充分询问和了解后,根据自身需求确定最终的产品选择相应的信息。并进行预订。

因此,平台在向消费者推送多程机票时,应充分提示其机票种类、退票、变更、行李政策等,以免造成部分消费者混淆机票种类,影响出行计划。

其次,平台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

本案中,双方对于平台是否充分告知“多程客票类型”并提示该机票订单“无免费行李额”存在分歧。

法院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作为网络服务平台,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在平台上发布的产品、服务信息和交易信息,并保证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还有义务以合理的方式显着提示重要合同条款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因此,在线服务平台应对其在订票界面提示“多程客票类型”和“无免费行李额”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根据平台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出,平台向乘客发送的电子邮件、行程确认信息、短信中均明确表明其为多程机票,且不存在免费行李额。津贴。根据平台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平台已履行告知义务。此外,该航空公司还在其主页上展示了行李规则和按时段的行李购买规则。

综上,法院驳回原告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法院提醒,目前,网上购票日益成为人们购买出行机票的首选方式。消费者在网上购票时,不仅要注意商家的各种提示,还要注意保留好证据,以防发生意外。当发生纠纷时,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