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平台五星酒店预订误导案:消费者起诉欺诈,法院审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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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通过在线平台预订了一家标有五星级图形的酒店,但是签入后,他们发现他们被平台的宣传方法误导了。该酒店不是全国认证的五星级酒店。在线平台构成欺诈吗?

[案例审查]

Qiao在一家公司经营的平台上预订了一个酒店房间两晚,并支付了费用。在预订页面上,酒店名称标有五星级(★★★★)图形,Qiao Mou认为这代表了一家五星级酒店。

Hou Qiao证实他预订的酒店不是该州评级的五星级酒店。

预订页面截图。北京互联网法院供图

预订页屏幕截图。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的照片

Qiao认为该平台的页面促销行为是涉嫌欺诈行为,因此他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该平台,要求退还住宿费和三重补偿,同时还需要支付司法评估费。

被告辩称,原告实际上已经在酒店检查过,没有提出证据证明他遭受了损失。

经过审判后,法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案件中涉及的平台并未直接推广涉及文字的酒店作为五星级酒店,但酒店明星评级被用作酒店级别的确定标准,与普通消费者的一般看法相符。

被告直接将五星级图形用作酒店促销内容,并且没有在明显的地方标记或解释五星级图形。根据原告提供的网页屏幕截图以及相关部门的行政信息披露内容,被告标记酒店名称后面或之下的五星级图形的行为足以误导性误导,这足以误导原告提供的网页屏幕截图和相关部门的行政信息披露内容,这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常规判断标准的消费者使消费者相信所涉及的酒店是一家五星级的酒店,在通常的意义上是由国家评估的,这一行为构成了欺诈。

总而言之,法院支持原告向被告的请求支付三重赔偿和司法评估费。鉴于原告实际上已经签到并消费了酒店的预订和接待服务,因此将不支持原告退款的要求。

【从案件中学习

近年来,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迅速,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数据继续上升。与传统的离线消费相比,在在线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在信息获取,产品选择,预订和取消订阅方面更加方便,但也引起了许多相关的争议。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全职成员Sun Mingxi的说法,法院从2018年9月9日到2024年底接受了2,052个在线文化和旅游消费案件,超过90%的案件是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此案涉及在线文化和旅游信息查询,服务预订,售后服务和其他链接,涵盖了各种在线文化和旅游消费方案,包括旅行,住宿,绩效票,旅游产品预订等,反映了一些在线文化文化旅游平台开展了自己的业务。平台自己的业务实体的不当和混乱。

“在在线平台上购物或购买服务时,消费者实际上不能联系物理商品,并且将更多地依靠该平台的宣传和商品和服务的描述。”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Feng Yu认为,这需要电子商务平台才能真实地描述商品和服务。服务特征和高度关注清楚地表明和评论误解。

北京互联网法院第二综合审判部副主任张Qian建议,在运营文化和旅游产品的过程中,该平台应采用准确,清晰的分类和识别,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并鼓励该平台将精力集中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而不是通过误导信息来误导消费者获得竞争优势。 (HD Yang,实习生Na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