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处罚陌上茶田违规经营 茉上茶田诱导加盟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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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公告称对东方陌上茶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即“陌上茶田”)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因是该公司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公告称,当事人进行了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同时,当事人没有直营店。这种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这些直营店的经营时间要超过 1 年。

2024 年 9 月 15 日,澎湃新闻进行了报道。报道的题目是《加盟商称“茉上茶田”傍大款诱导加盟,律师称重则可追刑责》。该报道的内容是关于茉上茶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上茶田”)的。茉上茶田打着知名奶茶品牌的旗号来引流。它诱导加盟并收取加盟费。之后却不履行合约,导致加盟店亏损停业。

工商信息表明,“陌上茶田”的法定代表人与“茉上茶田”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并且“茉上茶田”持有“陌上茶田”的相应股权。由此可知,这两家公司是关联公司。目前,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东已被限制高消费。

被罚没近200万,法定代表人被限高

3 月 26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公告。该公告是关于对东方陌上茶田(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而作出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当事人“陌上茶田”有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存在没有直营店的情况。这种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 1 年。因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的违法所得被没收了 1922641.38 元,同时还被罚款 4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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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加盟费用支付收据。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表明,“陌上茶田”是一家微型企业,其注册资金为 100 万元。该企业成立于 2024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为薛某东。其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甲 8 号综合馆四层 D8120 - 1。经营范围涵盖餐饮管理以及食品销售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地址,和先前有纠纷的“茉上茶田”是完全一样的。并且“茉上茶田”持有该公司 1%的股权,而剩下的 99%股权是由两家公司共同的法定代表人薛某东持有,这两家公司属于关联公司关系。

工商信息表明,在 2 月 8 日这一天,“陌上茶田”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了 3 月 6 日,两家公司共同的法定代表人薛某东已经被实施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关联公司被指傍大牌诱导加盟

2024 年 4 月,内蒙古的张先生接到了“茉上茶田”的招商电话。电话中称该品牌是蜜雪冰城与霸王茶姬共同研发的新品牌,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对方一系列说辞的诱导下,张先生交纳了 17.3 万元,并签署了服务合同,从而成为了“茉上茶田”的区域合伙人。

张先生的茉上茶田门奶茶店正式营业之后,品牌对接服务团队就联系不上了。而且公司不履行合约中约定的服务和指导,还拒绝回答张先生的咨询。一个月之后,由于持续亏损,张先生的奶茶店不得不停业。

事后,张先生察觉到不少加盟商存在和自己相同的经营问题。接着,他组建了维权群,要求“茉上茶田”终止合同并给予赔偿。在维权过程里,张先生又发现,“茉上茶田”与蜜雪冰城以及霸王茶姬并无任何关联,并且“茉上茶田”之前的说法是在欺骗引诱。

对此,“茉上茶田”一直没有做出回应。蜜雪冰城的招商经理表明,蜜雪冰城和“茉上茶田”没有关联。

澎湃新闻注意到,“茉上茶田”在开展招商加盟时未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招商加盟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025 年 3 月 28 日,加盟商张先生称,“茉上茶田”到现在都没有给出任何回应,一直处于拖延的状态。他还表示,他们曾经尝试过报警,然而警方认为此纠纷不属于合同诈骗,而是属于合同纠纷,并且建议加盟商起诉“茉上茶田”。

2025 年 2 月 13 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公告。公告称该院受理了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为“茉上茶田”。法院依法向“茉上茶田”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该案件将在 2025 年 4 月 8 日开庭审理。

目前,“茉上茶田”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实习生 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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