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含周口某公司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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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3日电,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信息指出,为了促使各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充分认识到化工非法生产的重大危害性以及打击非法生产工作的艰巨复杂性,从而举一反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持续保持严格检查和严厉整治的高压态势,有力阻止非法生产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应急管理部公开了一系列化工非法生产的典型案例。

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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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河南省周口地区一家名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不幸遭遇了爆炸事故,这一悲剧导致6人不幸遇难,另有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周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厂房租赁给了青岛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随后,青岛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又将厂房转租给了项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而,项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对生产的未知危险性产品物料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在非法生产过程中,由于反应釜蒸馏温度过高,导致酰基叠氮化物发生分解并引发爆炸。河南省周口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以及项城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因缺乏安全生产标准,擅自开展相关业务,已遭依法取缔。2025年3月20日,警方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涉案的11名责任人,包括上述三家公司的负责人,均已被依法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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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的一家企业,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幸发生了爆炸事故。该事故导致8人不幸遇难,另有4人受伤。初步调查显示,这家企业在现有的中试车间内,未经允许非法进行了2-碘酰基苯甲酸的生产试验。在未对所生产的不明危险性产品物料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下,产品在晾干收集过程中发生了爆炸。2025年3月11日,公安机关着手对这起案件展开调查,并对涉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郭某某及其余4名相关人员依法实施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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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在接到有关河北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线索后,迅速组织力量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在2014年1月备案并建设了一个年产15万吨硫酸钾的项目,副产16万吨氯化铵,项目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某,而杨某曾是2012年某重大爆炸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该项目当年建成并投产,但自2019年起,该企业却利用原有设备,暗中非法超出了规定的生产范围,生产硝基胍和噁二嗪。四家直接涉及非法生产和销售的机构,其实际掌控者均为杨某,已被依法撤销运营资格,其违法行为亦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至2025年3月25日,公安机关已正式对这起案件展开调查,并对杨某等五人采取了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

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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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应急管理局与纸坊镇应急办共同对废弃厂房、闲置院落等偏远地点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纸坊镇看守所西北侧疑似藏有非法化工生产点。进一步调查发现,段某某等六人利用养殖场来遮掩化学品的刺激性气味,他们未经任何批准,私自使用氯乙烷、硫氢化钠等原料来生产乙硫醇。嘉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该非法窝点实施了查封措施,对现场存在的乙硫醇、氯乙烷、硫氢化钠等危险物料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对反应釜、储罐、配电设施以及厂房等设施进行了彻底拆除。至2024年11月19日,公安机关已对这起案件展开立案侦查,段某某等6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