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传来消息,烟台市居民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3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而过去三年的平均增长率则为5.9%。从城乡差异来看,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66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4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149元,同比增长了5.2个百分点。在收入构成方面,居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实现了全面增长,呈现出“两快两稳”的积极发展态势,其中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的增长速度尤为突出,而工资性收入和财产净收入的增长则相对稳定。
工资性收入构成了可支配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上半年,烟台市居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了13467元,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而过去三年的平均增长率更是高达5.9%。在推动可支配收入增长方面,工资性收入的贡献率达到了55.6%,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核心动力。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受到两个主要因素的推动。首先,得益于我市高疫苗接种率和持续的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对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较小,从而保障了工资性收入的恢复。其次,烟台市今年实施了细致的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形势持续改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居民,尤其是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
经营净收入持续稳步上升。自今年起,烟台市积极推进国家六项33条政策实施,实施了一系列税收减免、租金减免等扶持政策,有力地激发了市场动能,成效显著。在上半年烟台 农业银行 工资,全市居民平均经营净收入达到了39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三年累计增长6.7%,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达到了23.1%。
财产净收入持续稳定上升。至5月底,烟台市居民存款总额已达到6888.4亿元,较年初增长了459.94亿元。居民存款的增多促使烟台市房屋租赁需求逐步回暖,进而推动了上半年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至189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三年累计增长率达到3.6%。然而,鉴于财产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最小,其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为4.2%。
烟台市今年来加速了居民净收入增长速度。通过发放各类消费券和种粮补贴,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加强。城乡居民因此获得了更多实物与服务、社会救助与补助、医疗费用报销以及政策性生活补贴,这些举措共同促进了居民净收入增速的提升。在上半年,全市居民的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了3027元,这一数字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6%。同时,过去三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了6.4%,这一增长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贡献了17.1%。
城乡间的收入差异正在逐步减少。烟台市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始终将提高农民收入视为破解“三农”难题的核心,通过坚定实施农业和农村的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增强脱贫攻坚的力度,以及主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显著提升。在上半年期间,烟台市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5.2%烟台 农业银行 工资,这一增速比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高出1.8个百分点,从而使得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得到了进一步的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