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气温升,烟台消协发布暑期游泳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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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据通讯员刘晓霞报道,暑假马上就要开始了,天气越来越热,许多学生打算把游泳当作暑假的主要活动。但是,因为游泳而导致的溺水事件时有发生烟台 游泳健康证,为了让学生们能够拥有一个快乐、平安、有意义的假期,并且能够避免发生意外,烟台市消费者协会特别发布了关于暑期水上活动安全的消费提醒。

挑选获得许可的游泳场馆时 家长需要为孩子挑选具备合法经营许可、卫生达标证明、配备齐全救生设备的游泳场馆。建议选择配备专业游泳救生员的游泳场馆进行游泳活动。游泳救生员必须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告诫家长和学子不要去进行非正规水域的游泳活动烟台 游泳健康证,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游泳场所进行娱乐,切莫前往对水域状况不明的区域进行泅水,更不能去野外无安全措施的河湖或者深水区域进行嬉水。

孩子学游泳切忌操之过急 家长不宜过早为孩子报名参加游泳课程。年纪偏小的儿童由于胆量不足难以掌握憋气技巧,遇到紧急状况也不会呼救,同时游泳动作的规范性也难以保证。建议家长最好等孩子满八岁再根据自身能力开始学习游泳。家长为孩子挑选游泳训练场所时,必须确保授课教师持有游泳类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

充分预备要防止嬉戏打闹,下水前务必活动身体,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免发生眩晕、心跳加速、肌肉痉挛等情况;刚吃饱或饥饿、刚完成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时不宜游泳,不能勉强涉水,更不能互相嬉戏,不可在湍急水流或漩涡区域游泳。

提醒:“防溺水六不准原则”

1、不独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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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