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刑事律师刘昌辉以案释法交通肇事无保险依法追责助索赔
案情简介
2021年有段时间,寿某每天清晨都骑着电动自行车去废铁市场干活,那天早上也是一样,路过枫桥镇郭店村那段路时,他骑得太快,没刹住车,撞到了行人王某,王某当时就后脑勺着地,伤得特别重。交警队经过调查,确定寿某是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方,而王某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事情发生一个多月后,王某在医院抢救了还是没能活过来。王某住院抢救时支付了超过二十三万的医疗费用,王某离世后其家人就赔偿问题请求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求助,马上进行受理,并且着手组织协调工作,不过肇事者寿某,他拿肇事车辆是电动自行车(没有保险)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作为理由烟台交通事故律师,不参与调解。为保障社会秩序,防止冲突升级,经过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复沟通,事故责任人寿某决定先支付10万元给逝者家人,用作处理身后事的费用,待丧葬事宜结束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逝者家人对此表示认可烟台交通事故律师,丧事处理完毕后,逝者家人又向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
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2022年1月下旬起,反复运用分开沟通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过都因为彼此对赔偿的期望相差太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期间,逝者亲属方面坚持索要各项损失补偿共计150万元,否则就要向肇事者寿某追讨责任。肇事者寿某即便调解员反复依照法规进行劝解,其立场有所调整,愿意尝试达成和解并支付赔偿金,然而他本人及家人不断指出车辆未购买保险,家庭财务状况不佳,最多只能承担六十万元,若超出此数额则只能诉诸法律途径,不再参与调解协商。
调解员立刻把调解进展告知了交警那边,交警那边依法对肇事者寿某用了强制手段。调解员又劝告双方私下谈谈,要是愿意和解,就尽快去申请调解。调解员讲解相关法律条文,首先帮助家属调整赔偿预期,其次劝说寿某积极赔偿,若能达成谅解,或可得到从宽处理。双方采纳调解意见,随即展开私下沟通。调解员多次登门劝说,历时二十多天,双方要求逐渐接近,死者亲属将最初要求的单次补偿一百五十万,调整为单次补偿一百万,肇事者则把最多支付六十万的底线,提高到了九十万,赔偿金额上的分歧越来越小,调解进程得以继续进行。
二零二二年二月开头,双方人员又去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人进行劝导,说明双方赔偿数额已经十分接近,希望双方从实际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互相做出让步,提议依照九十五万元的中间方案再次进行商议,经过调解人不懈的奔走,双方人员的想法较开始都有了明显变化,能够以更注重实效的心态来商讨处理问题。经过多次反复交涉,最终双方就一次性支付九十三万元达成和解意向。当事人双方心甘情愿签署了和解文书,寿某需支付的赔偿金在和解当天立即结清,死者王某的亲属主动提交了书面谅解材料一份,至此事件圆满解决,双方不再继续计较
案例点评
电动自行车因为实惠、环保、方便这些好处,很受大家欢迎,是许多人出门的首选方式。不过,电动自行车骑手通常不需要参加专门的驾驶理论和实践学习,有车就能直接开上路,骑行时经常速度很快,交通违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经常出现。大量电动自行车使用者未购买相关险种,导致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频发,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威胁。该案调解人员运用有效方法,成功消除了双方矛盾与敌对心态,其处理方式值得参考。
调解活动开展前务必周密部署,明确问题核心,预先制定方案。调解开展前,调解人员全面掌握了案件根本信息、当事人情绪波动、家庭背景状况,察觉到纠纷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剖析了当前调解过程中的关键障碍,对整个调解进程进行了合理的预估。
细致聆听能赢得信赖,情绪安抚有助于恢复清醒。调解者在交流时,专注地听取各方表达内心的忧愁或争辩的缘由,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谅,从而加深对方对其的依赖。调解期间,既要尊重双方适度抒发不满,也要帮助其获得心理上的安宁,这样才能引导他们以理智的态度解决矛盾。
处理各方诉求,需以实际状况为参考,以法规制度为标准,要公正无私,不过分冷漠。涉及处境不佳者、生活拮据者时,应在法规框架内有效纾解民众困境,彰显服务宗旨,合理调整,对各类权益进行周全权衡,以期达成理想的社会状态。这次纠纷的调解过程持续了两个多月,调解团队联合了社会各方面资源,最后让调解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