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记者12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甘肃马某林抢劫案已被改判。罪名由盗窃改为抢劫,刑罚由十年有期徒刑改为死缓。
据报道,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马某林抢劫案依法作出公开宣判,采纳检察院抗诉意见,将马某林盗窃罪改为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执行两年,并限制减刑。 ,同时赔偿受害人亲属丧葬费27000余元。
2015年5月25日晚,马某林驾车(向表弟借用)从甘肃省和政县到达临夏市,接沉红(化名)前往和政县。 5月26日起,马某林女扮男装,利用沉红的两张借记卡在深夜或凌晨频繁提取现金,共计28.4万元。 6月21日,马某林被抓获。公安机关在沉洪家中搜出了他的储蓄卡和32万元现金,并在附近的杂物堆中发现了他伪装成女性的衣服。 6月26日,公安机关在马某林还车表弟附近的一块田地里发现了沉红的尸体。此外,公安机关在马某林驾驶的汽车上发现了多处深红色血迹。经鉴定,沉红因捂口鼻、捂头等其他方式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6年9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向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沉红的亲属对马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018年4月,法院认为,检方指控马某林采用暴力手段获取受害人银行卡和交易密码,然后杀害并埋葬受害人的罪名不清,证据不足。马某林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万元。临夏州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事实存在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异常轻。它提出了抗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受害人亲属也提出上诉。 2019年6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8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考虑到马某林涉嫌为钱财杀人,建议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案件审查过程中,除了对原始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指导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通过分析马某林的手机信号位置信息以及对案发时的被害人进行鉴定、鉴定等,查明了案件的关键事实。
最高检、检察院认为,该案虽然是“零供述”案件,但马某林为了钱财杀害沉红的证据已被核实属实。证据与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条闭合的证据链。 。 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法院随后指令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2024年8月9日,该案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均进行了充分的证据和质证。检察官就指控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法医鉴定人员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出庭。 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句子。 (记者刘硕、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