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在贵州日报之上刊登了一则《辞退公告》,曹某被辞退,原因是其连续旷工的天数超过了15个工作日。
必须得讲,这一回的辞退判定是具备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身为公务员要是出现旷工情况,或者因公事外出,又或者请假期满却没有正当缘由逾期未归,且连续超过十五天,亦或者在一年之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这种情形下就会予以辞退 。
辞退公告(截图)
这则消息于网上引来了诸多解读,有网友觉得,该规定太过宽松,在平常的企业那儿,员工有可能因旷工两三天便被辞退了,况且找不到人的情形下,还要登报表明送达,还有网友觉得,公务员因旷工被辞退,破除了社会对这个群体“铁饭碗”的认知,辞退是在依规惩治“躺平式”干部,然而,某些人对曹某被登报辞退生出了诸多疑问,怀疑是否存在其他隐情。

这样的一种猜测并不是全然没有道理可言,在当下公务员身份受到热烈追捧的态势之下,考公考编所具备的竞争程度可以与高考相媲美,然而为什么会存在有人甘愿舍弃这份工作的情况呢,更何况,曹某身为税务局的公务员,按照常理来说他的工作处于稳定状态,待遇也是较为不错的,怎么就会把好好的工作给丢弃了呢?
如若他纪律松散,内心缺乏法规红线意识,妄图借旷工以吃空饷,且蓄意失联,那就理应承担相应之后果,亦要留意到,辞退公告标有“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那么,导致联系不上他的缘由是啥呢?部分网友亦心存忧虑,是否突发意外状况 。
于如今,去寻觅一人并不是困难之事,单位难道会对其个人状况毫无知晓。只要甘心去寻觅,必定是能够找寻到的。税务局依规通过登报方式辞退员工,从程序来讲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曹某终究是个真实living的人。曹某因何失去联系?还是仅仅跟单位失去联系?
据报道,记者致电观山湖区税务局办公室,询问是否联系上曹某,工作人员不给予回应,而是给出该局人事科负责人电话,记者接连多次拨打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当然,不能就此断言有关部门在主动积极地去寻找、联系曹某这件事上没有行动,只是讲依法辞退之外,在进行接受媒体采访这个行为时,应当存在一个说法。要是属于曹某个人的选择,那么把情况说清晰就行了。要是确实处于找不到一个人的状况,那恐怕还是得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