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住建部、审计署等部门先后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活动,取消提取范围超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规定的范围。 我中心实行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经市委同意下发《关于规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烟筑[2020]7号,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规范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1. 提取范围的变化
规范之前共有15项提取条件,但经过一些取消或合并后,调整为11项。 取消的三项分别是:缴纳物业费、缴纳专项住房维修资金、提取异地学习费用;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往异地(含异地)的农民工离开烟台的三项登记职工”和“就业满两年以上的职工”全面调整为“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的职工”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外地籍职工”两项。单位“离开烟台,异地未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查封半年的人员”,该标准明确为11项,包括:
(一)购买、建造、装修、大修自住房屋;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职工已连续三个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所。 拥有房产并出租房屋的人; (4)退休人员; (五)定居国外;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患有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职工满两年(含)未再就业的; (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解除与单位劳动关系并离开烟台,未在异地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查封半年的。
2. 取消提款条件说明
缴纳物业费、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异地学习三项提现条件超出国家规定的提现范围。 前两项是2015年省政府《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制度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018年12月省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省政府政策文件的决定》) (鲁政发[2018]31号)宣布《意见》无效,这两项也应相应取消,但我市此前从未停止执行过,应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必须2020年3月25日之前取消。
三、调整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合同的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等规范性文件并没有区分户口类型。雇员。 所有职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并享受同等提贷政策,山东省自2004年起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同样是从2001年开始,广东、福建、湖南、河北、湖北等多个省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 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遍不区分户籍性质,要求本市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资金烟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要求失业或解聘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 有的还要求男性年龄超过50岁。 ,女性45岁以上。 调整后,这批外地户籍人员可按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烟台的非本地户籍职工,未继续缴纳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办理提取。在其他地方,其账户已被查封半年。” 本地户籍的可以退出。 退出的条件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含两年)不再重新就业”。
四、失业两年以上提取条件调整
此前的退出条件“失业两年以上”需要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的失业时间必须为两年。 现调整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受聘满两年(含两年)的要求。 无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即可提取。
5、单位经理及除父母、子女、配偶以外的第三方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取款事宜。
为防范代理风险,保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总局联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GB/T 51353-2019)市场监管部门规定了代理提款服务所需的身份证明材料。 澄清:“提款受托人受提款申请人委托为提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当提供提款申请人、提款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这里规定,只要是他人代为行事,就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书。 考虑到我市单位经理代办理取款业务的传统,如果系统中注册的单位经理代为办理取款,只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即可,无需提供授权书; 对于代表其办理提款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需要提供授权书。 出于人性考虑,如能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授权书无需公证。
6、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业贷款购买、组合贷款还款)还本付息首次提款时间和提款金额调整
以往,烟台市在还清购房贷款本息并提取贷款后即可申请。 提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金额(二手房不得超过购房发票金额减去贷款金额)。 现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调整为首次开放。 自还款之日起申请时烟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加上申请时已偿还的金额(二手房不得超过购买价款的差额)发票金额和贷款金额加上申请时已偿还的金额)。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 年 4 月 9 日
重的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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