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记者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保障春节集中返程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效防止道路拥堵,提高通行效率,河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兵团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合决定,17日8:00至20:00,禁止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上行驶。
2020年国庆期间,河南于10月7日10:00至18:00、8日10:00至18:00实施公路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通行效率有效提高。 国庆返程期间未出现长期拥堵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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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假期以来,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持续上升,局部交通集中,路网压力加大烟台货车限行时间段,安全风险突出。
为确保集中返程期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烟台货车限行时间段,高速公路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通过“双微信一摇”、电视、广播、电视等多平台提前开展广泛宣传。互联网引导货运企业提前调整运输计划,提醒货车司机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
同时,提前告知周边省份公路交警和运营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和道路交通信息,寻求支持,共同采取宣传引导、远程分流等分流措施,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周边省份交通压力。
此外,要加强路警联合指挥调度,开展联合机动巡逻,确保发生交通事故或道路拥堵时,能够快速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疏散,确保交通保障力量到位、管控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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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调控措施具体为:
一、2021年2月17日8:00至20:00,禁止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上行驶(运输生鲜农产品的车辆、运输应急物资的车辆除外)。
2、上述时段内,省道沿线各收费站禁止货车驶入。
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卡车应离开高速公路或停在最近的服务区。
外省高速公路进入河南省的货车,进入河南省高速公路后,须在第一个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或就近服务区停车。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的燃油(气)配送车辆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三、本通知所称卡车,按照车型分类标准,包括:一类(2轴)至六类(6轴)载货汽车、一类专用作业车(2轴)至六类特种作业车辆(≥6轴)。
请相关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提前安排和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