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惠阳区在职教师;
2.有违反师德的行为;
3、近两年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
4.因涉嫌违法违纪或者涉嫌犯罪受到审计、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实习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参加惠州市惠阳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考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岗位选拔→组织考察→公布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
4. 申请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有意应聘的应聘者,请扫描识别招聘二维码(附件4)进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
(三)研究生学习各学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科完整成绩单; 本科每学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注明师范教育方向的)(可选)、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本科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专业名称后未注明师范教育方向的须提供,不需要师范教育的岗位不需提供);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年龄30岁以上1岁(提供);
(四)与所申请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的《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能力证书》或《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须取得2024年8月31日前所申请职位科目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材料;
(五)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广东省“三拥一拥”人员需提供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拥一拥”资格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的考生须自行提供)倡议);
(七)符合《惠州市军属军人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相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须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赴港澳台地区留学或出国留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九)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须根据应聘职位要求和应聘者实际提供的信息,拍摄(扫描)成清晰照片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将利用互联网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岗位资格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结果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频道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扫描附件4二维码)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扫描附件4二维码)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时,请务必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确认提交后,所填写信息不可修改。 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承担后果。
2. 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或职位组。 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应聘。
三、本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设置。 申请人所修专业应符合所申请职位的专业要求,且学位类型与所修专业不等同。 如果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以在专业目录中选择类似专业进行申请。 所学专业所需课程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 、所修专业课程成绩单(需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及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4、年龄、服务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以公告日期为准。
5、境内普通高校(含港澳台地区)和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申请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领取。 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2024年毕业的港澳台留学人员和出国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招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
八、招聘过程中,如应聘者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受聘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尽快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后续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 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9、本次招聘以诚实应聘为原则。 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初审和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资格的最终依据。 应聘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及相关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复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恶意干扰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4年4月21日上午。
2.笔试地点
详情请参阅《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综合教育能力统一考试(综合试卷)。
4.笔试成绩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频道公布。 考生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29号)的有关规定。 141号),经自助考核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对“三拥一拥”人员,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拥一拥”资格证书》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笔试及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10分。 笔试成绩发布前,考生须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将组织符合加分要求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二)面试
1.采访对象
在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与职位空缺数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分数)。 不符合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约谈。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区教育局将对面试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含并列成绩)。 资格审查过程中,证件(证)不齐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或与申请资格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者,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报名材料中提供虚假照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他们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将按时报告并满足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任何违反承诺的行为都将被记录。 ,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
因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试讲。
(三)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及格分数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审成绩的顺序确定名次; 若面试主审分数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6. 体检
体检科目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等名额。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科目。 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局频道公布。 请考生留意后续公告。
7. 职位选择
应聘岗位组的应聘者需参加岗位选拔。 对同一岗位组的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遴选,直至同一岗位组的所有职位均被选拔为止。
八、组织检查
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虚假年龄、虚假学历、虚假简历,核实是否符合要求。申请考试的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等渠道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后,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确定录用的人选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调动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逾期未完成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取消其就业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延长。
11. 就业福利及相关规定
(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协议》,并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报到。 如有违约招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拟聘人员的招聘按照惠阳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教学协议并服从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否则不予聘用; 自处理人事关系之日起,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五年。 如有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
(四)录用人员应当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包括调动)。
(五)补充规定。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拟任人选放弃聘任、结果公示影响就业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区教育局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填补该职位。 7个工作日。 替代人选从同一岗位组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拔,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填写缺口由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决定。
(六)符合《惠州市军属军人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和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和资料。
12. 考试咨询
具体招聘问题请联系惠阳区教育局:1890266998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为避免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清单; 如果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和政策进行解释,不会确认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组织部驻区委纪检监察组和惠阳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受区教育局监督。
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80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768936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