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收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关于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收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招收高层次全日制毕业生》 根据《关于实行优秀毕业生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大人社发[2019]319号)文件精神),大连金普新区决定自主招收150名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性质及对象
本次独立招聘岗位均为企业设立。 招聘对象为2019、2020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资格。
2. 招聘原则
本次自主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录用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与所申请专业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承诺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关于分阶段采取措施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24号)。
(七)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受党纪、政治纪律处分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近五年内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考试作弊的人员; 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其已获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被各级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录用的人员,或者有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入职培训协议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4、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分两批进行,共招聘150人。 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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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批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9、2020年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相应学士学位)或以上)。 本科生必须是师范生,非师范本科生不得申请。
▲(二)第二批招聘对象
1. 2019、2020年度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者未参加第一批招聘的(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本科生必须是师范生,非师范本科生不得申请。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
3、省重点(建设)、地方师范院校全日制师范本科、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2)。 本科生必须是师范生,非师范本科生不得申请。
4、非师范院校“音乐、体育、美容”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可应聘“音乐、体育、美容”学科岗位教师。 (具体机构名单见附件3)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与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东北师范大学就业联盟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地点:大连开发区红梅小学(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新宾路6号)
2、招聘时间:第一批招聘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第二批招聘时间为2020年8月4日(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至8月5日(面试)
报考人员须根据招聘批次,在招聘当日上午7点30分前准时到达考试中心,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未能按时到达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机会。
特别提醒:关于疫情防控要求,请认真阅读《大连金普新区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疫情防控事项》(见附件4),并做好相关准备提前。
3、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申请人仅限于一个职位。 同一职位的申请必须达到3:1的竞争比。 若未达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并取消。 应聘该职位的人员可以自愿调整到符合要求的其他职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2020年大连金普新区中小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提前下载填写在附件中并粘贴照片)(附件5);
(2)本人简历复印件(A4尺寸);
(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请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件截图)网络);
(五)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信网查询);包括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毕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七)取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聘用协议一式三份(提前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核验时出示,无需移交;如确认为考察候选人,现场签署聘用协议,未携带就业协议者,取消聘用资格);
(9)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1-7)均需复印在A4纸上,并按规定的顺序装订。 未获录取的,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将不予退还,并留存备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
报名时携带材料不齐全的,将被视为不合格,不予受理。 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对弄虚作假或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质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综合评价
综合考核以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入围候选人的形象气质、综合素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招聘信息,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教学知识与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潜力、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 得分低于60分的候选人将不会被录用。 面试时,将抽签决定试讲顺序。 试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英语”职位的候选人应以英语进行试讲。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将通过附加测试确定候选人。
(六)检查和体检
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8月上旬,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同时检查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文件。将对参与者进行审查,以确定他们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检查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切实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人社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根据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公告及聘任
经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补聘。
(八)人员配置及服务期限
聘用后,区教育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安排具体的学业安排。 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各类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在本单位服务年限最短不少于3年; 通过自主招生进入各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服务年限最短不少于5年。 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农村学校的实习经历招聘信息,由于疫情原因,改为入职后,根据情况安排。